您当前的位置:
 
高效化解涉企纠纷,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巴彦淖尔市司法局
    http://sfj.bynr.gov.cn 2025-03-24
 
 

  在市场经济活动中,企业间的经济往来频繁,难免会出现一些纠纷。近日,杭锦后旗综合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功调解了一起涉及22名申请人的材料款欠付纠纷,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了企业的和谐稳定发展。

        董某、杨某等22人长期为内蒙古某有限公司提供材料,但该公司在接收材料后仅支付了部分款项,剩余材料款共计500余万元一直未予支付。经过多次催要无果后,董某、杨某等22人无奈之下向旗综调委申请调解,要求该公司支付剩余材料款并承担相应的利息。

         旗综调委接到申请后,高度重视,立即组织调解员对案件进行深入分析。调解员首先与双方当事人进行了多次沟通,详细了解纠纷的来龙去脉,并耐心听取了双方的意见和诉求。在此基础上,调解员制定了详细的调解方案,并多次组织双方进行面对面调解。在调解过程中,调解员充分发挥了司法调解的专业优势,一方面向被申请人内蒙古某有限公司详细解释了相关法律法规,明确指出其欠付材料款的行为已构成违约,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另一方面,调解员积极做申请人的思想工作,引导他们理性对待纠纷,接受分期偿还方式,以促成双方达成和解。经过多轮艰苦的调解工作,最终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内蒙古某有限公司同意分期支付剩余材料款项,并承担部分利息,董某、杨某等则同意此支付方案,至此纠纷得到妥善解决。

         此次纠纷的成功调解,不仅有效维护了董某、杨某等22人的合法权益,也帮助内蒙古某有限公司缓解了经济压力,避免了因纠纷而可能引发的更大经济损失。同时,此次调解也彰显了杭锦后旗综合人民调解委员会在矛盾纠纷化解中的重要作用,为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作出了积极贡献。

 

 

 
   
   
 

主办:巴彦淖尔市司法局 蒙ICP备19004064号-1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1508000044 公安机关备案号:15080202000227
E-Mail: bynessfj@126.com 传真 联系电话:0478-7988181

  巴彦淖尔市司法局微信公众号二维码
当前位置: 首页 > 工作动态

高效化解涉企纠纷,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发布时间:2025-03-24 16:10 来源: 朗读

高效化解涉企纠纷,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在市场经济活动中,企业间的经济往来频繁,难免会出现一些纠纷。近日,杭锦后旗综合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功调解了一起涉及22名申请人的材料款欠付纠纷,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了企业的和谐稳定发展。
   董某、杨某等22人长期为内蒙古某有限公司提供材料,但该公司在接收材料后仅支付了部分款项,剩余材料款共计500余万元一直未予支付。经过多次催要无果后,董某、杨某等22人无奈之下向旗综调委申请调解,要求该公司支付剩余材料款并承担相应的利息。
   旗综调委接到申请后,高度重视,立即组织调解员对案件进行深入分析。调解员首先与双方当事人进行了多次沟通,详细了解纠纷的来龙去脉,并耐心听取了双方的意见和诉求。在此基础上,调解员制定了详细的调解方案,并多次组织双方进行面对面调解。在调解过程中,调解员充分发挥了司法调解的专业优势,一方面向被申请人内蒙古某有限公司详细解释了相关法律法规,明确指出其欠付材料款的行为已构成违约,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另一方面,调解员积极做申请人的思想工作,引导他们理性对待纠纷,接受分期偿还方式,以促成双方达成和解。经过多轮艰苦的调解工作,最终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内蒙古某有限公司同意分期支付剩余材料款项,并承担部分利息,董某、杨某等则同意此支付方案,至此纠纷得到妥善解决。
   此次纠纷的成功调解,不仅有效维护了董某、杨某等22人的合法权益,也帮助内蒙古某有限公司缓解了经济压力,避免了因纠纷而可能引发的更大经济损失。同时,此次调解也彰显了杭锦后旗综合人民调解委员会在矛盾纠纷化解中的重要作用,为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作出了积极贡献。
  

  在市场经济活动中,企业间的经济往来频繁,难免会出现一些纠纷。近日,杭锦后旗综合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功调解了一起涉及22名申请人的材料款欠付纠纷,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了企业的和谐稳定发展。

        董某、杨某等22人长期为内蒙古某有限公司提供材料,但该公司在接收材料后仅支付了部分款项,剩余材料款共计500余万元一直未予支付。经过多次催要无果后,董某、杨某等22人无奈之下向旗综调委申请调解,要求该公司支付剩余材料款并承担相应的利息。

         旗综调委接到申请后,高度重视,立即组织调解员对案件进行深入分析。调解员首先与双方当事人进行了多次沟通,详细了解纠纷的来龙去脉,并耐心听取了双方的意见和诉求。在此基础上,调解员制定了详细的调解方案,并多次组织双方进行面对面调解。在调解过程中,调解员充分发挥了司法调解的专业优势,一方面向被申请人内蒙古某有限公司详细解释了相关法律法规,明确指出其欠付材料款的行为已构成违约,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另一方面,调解员积极做申请人的思想工作,引导他们理性对待纠纷,接受分期偿还方式,以促成双方达成和解。经过多轮艰苦的调解工作,最终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内蒙古某有限公司同意分期支付剩余材料款项,并承担部分利息,董某、杨某等则同意此支付方案,至此纠纷得到妥善解决。

         此次纠纷的成功调解,不仅有效维护了董某、杨某等22人的合法权益,也帮助内蒙古某有限公司缓解了经济压力,避免了因纠纷而可能引发的更大经济损失。同时,此次调解也彰显了杭锦后旗综合人民调解委员会在矛盾纠纷化解中的重要作用,为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作出了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