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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司法局关于征集2025年度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立法计划建议项目的通知,
为了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不断提高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水平,广泛听取民意、集中民智、凝聚共识,充分发挥立法服务发展、保障民生的积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规章制定程序条例》《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拟定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制定政府规章程序规定》(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243号)等有关规定,现将征集2025年度立法计划项目建议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原则及范围:
在设区的市城乡建设与管理、生态文明建设、历史文化保护、基层治理的立法权限内,围绕高水平生态保护、高质量社会发展、高品质人民生活、高效能社会治理等重点领域和新兴领域,均可提出立法计划建议项目。
提出的项目应当符合贯彻落实党中央大政方针和决策部署要求,符合自治区、巴彦淖尔市“十四五”规划安排,突出地方特色,适应改革发展需要,符合人民群众期盼。
二、征集要求
立法项目建议报告书包括以下内容:
(一)立法项目名称;
(二)立法目的和法律依据;
(三)立法的必要性、可行性和紧迫性;
(四)调整对象和范围;
(五)法规规章草案的主要内容或拟解决问题的主要措施;
(六)相关上位法的立法动态;
(七)法规规章草案初稿;
(八)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立法建议项目可以采用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方式提出,并请注明建议人姓名、联系方式。征集立法建议项目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4日。
联 系 人:刘洋 杨青
联系电话: 0478-7988110
电子邮箱:bssfjlfk@163.com
巴彦淖尔市司法局
2024年10月14日
为了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不断提高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水平,广泛听取民意、集中民智、凝聚共识,充分发挥立法服务发展、保障民生的积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规章制定程序条例》《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拟定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制定政府规章程序规定》(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243号)等有关规定,现将征集2025年度立法计划项目建议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原则及范围:
在设区的市城乡建设与管理、生态文明建设、历史文化保护、基层治理的立法权限内,围绕高水平生态保护、高质量社会发展、高品质人民生活、高效能社会治理等重点领域和新兴领域,均可提出立法计划建议项目。
提出的项目应当符合贯彻落实党中央大政方针和决策部署要求,符合自治区、巴彦淖尔市“十四五”规划安排,突出地方特色,适应改革发展需要,符合人民群众期盼。
二、征集要求
立法项目建议报告书包括以下内容:
(一)立法项目名称;
(二)立法目的和法律依据;
(三)立法的必要性、可行性和紧迫性;
(四)调整对象和范围;
(五)法规规章草案的主要内容或拟解决问题的主要措施;
(六)相关上位法的立法动态;
(七)法规规章草案初稿;
(八)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立法建议项目可以采用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方式提出,并请注明建议人姓名、联系方式。征集立法建议项目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4日。
联 系 人:刘洋 杨青
联系电话: 0478-7988110
电子邮箱:bssfjlfk@163.com
巴彦淖尔市司法局
2024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