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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司法局关于选聘基层立法民意咨询库人员的公告
巴彦淖尔市司法局
    http://sfj.bynr.gov.cn 2025-02-20
 
 

        为进一步拓宽公众参与地方立法的渠道,提升立法工作的科学性和民主性,充分发挥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在立法协商中的作用,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拟定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制定政府规章程序规定》相关规定,现面向全市公开选聘基层立法民意咨询。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人员范围

  全市范围内符合条件的法律明白人、人民调解员村级法律顾问、乡镇人大代表。

  二、征集时间及人数

  1.征集时间:2025年2月20日至3月11日

  2.征集人数:50-100人(第一批)

  、资格条件

  1.坚持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2.未受过刑事处罚,未被列为失信人员;

  3.熟悉基层治理工作,具有2年以上基层法律服务基层工作经验;

  4.善于做群众工作,在群众中威信较高,能客观反映社情民意;

  5.能够保证参与立法咨询工作的时间。

  选聘人员工作职责

  1.对市司法局送请咨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提出修改意见或建议;  

  2.结合基层实践,围绕城乡建设与管理生态文明建设、历史文化保护、基层治理等领域提出立法计划建议;  

  3.参与立法调研、座谈、听证等活动;  

  4.收集并反馈基层群众对立法工作的意见建议。

  、选聘程序

  1.个人自荐与单位推荐符合条件的人员填写《巴彦淖尔市基层立法民意咨询库人员表》(附件)并加盖单位或所在基层工作组织公章,附相关职业资格证荣誉称号、工作业绩等材料(如有)在报名期限内将上述材料PDF版发送至市司法局立法科邮箱bssfjlfk@126.com。

  2.审核公示:市司法局经审核后,确定拟聘名单后通过市司法局门户网站、“法治巴彦淖尔”微信公众号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3.聘任颁证:公示期满无异议的颁发聘书,任期3年。

  办公地址:巴彦淖尔市司法局立法科502室(巴彦淖尔市新华西街附中东)

  咨询电话:0478-7988110(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电子邮箱:bssfjlfk@126.com

  附件:巴彦淖尔市基层立法民意咨询库人员申表  

  巴彦淖尔市司法局

  2025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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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司法局关于选聘基层立法民意咨询库人员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02-20 16:41 来源: 朗读

巴彦淖尔市司法局关于选聘基层立法民意咨询库人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拓宽公众参与地方立法的渠道,提升立法工作的科学性和民主性,充分发挥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在立法协商中的作用,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拟定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制定政府规章程序规定》等相关规定,现面向全市公开选聘基层立法民意咨询库人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人员范围
  全市范围内符合条件的法律明白人、人民调解员、村级法律顾问、乡镇人大代表。
  二、征集时间及人数
  1.征集时间:2025年2月20日至3月11日
  2.征集人数:50-100人(第一批)
  三、资格条件
  1.坚持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2.未受过刑事处罚,未被列为失信人员;
  3.熟悉基层治理工作,具有2年以上基层法律服务或基层工作经验;
  4.善于做群众工作,在群众中威信较高,能客观反映社情民意;
  5.能够保证参与立法咨询工作的时间。
  四、选聘人员工作职责
  1.对市司法局送请咨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提出修改意见或建议;  
  2.结合基层实践,围绕城乡建设与管理、生态文明建设、历史文化保护、基层治理等领域提出立法计划建议;  
  3.参与立法调研、座谈、听证等活动;  
  4.收集并反馈基层群众对立法工作的意见建议。
  五、选聘程序
  1.个人自荐与单位推荐:符合条件的人员填写《巴彦淖尔市基层立法民意咨询库人员申报表》(附件)并加盖单位或所在基层工作组织公章,附相关职业资格证、荣誉称号、工作业绩等材料(如有),在报名期限内将上述材料PDF版发送至市司法局立法科邮箱bssfjlfk@126.com。
  2.审核公示:市司法局经审核后,确定拟聘名单后通过市司法局门户网站、“法治巴彦淖尔”微信公众号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3.聘任颁证:公示期满无异议的颁发聘书,任期3年。
  办公地址:巴彦淖尔市司法局立法科502室(巴彦淖尔市新华西街附中东)
  咨询电话:0478-7988110(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电子邮箱:bssfjlfk@126.com
  附件:巴彦淖尔市基层立法民意咨询库人员申报表  
  巴彦淖尔市司法局
  2025年2月20日
  

        为进一步拓宽公众参与地方立法的渠道,提升立法工作的科学性和民主性,充分发挥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在立法协商中的作用,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拟定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制定政府规章程序规定》相关规定,现面向全市公开选聘基层立法民意咨询。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人员范围

  全市范围内符合条件的法律明白人、人民调解员村级法律顾问、乡镇人大代表。

  二、征集时间及人数

  1.征集时间:2025年2月20日至3月11日

  2.征集人数:50-100人(第一批)

  、资格条件

  1.坚持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2.未受过刑事处罚,未被列为失信人员;

  3.熟悉基层治理工作,具有2年以上基层法律服务基层工作经验;

  4.善于做群众工作,在群众中威信较高,能客观反映社情民意;

  5.能够保证参与立法咨询工作的时间。

  选聘人员工作职责

  1.对市司法局送请咨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提出修改意见或建议;  

  2.结合基层实践,围绕城乡建设与管理生态文明建设、历史文化保护、基层治理等领域提出立法计划建议;  

  3.参与立法调研、座谈、听证等活动;  

  4.收集并反馈基层群众对立法工作的意见建议。

  、选聘程序

  1.个人自荐与单位推荐符合条件的人员填写《巴彦淖尔市基层立法民意咨询库人员表》(附件)并加盖单位或所在基层工作组织公章,附相关职业资格证荣誉称号、工作业绩等材料(如有)在报名期限内将上述材料PDF版发送至市司法局立法科邮箱bssfjlfk@126.com。

  2.审核公示:市司法局经审核后,确定拟聘名单后通过市司法局门户网站、“法治巴彦淖尔”微信公众号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3.聘任颁证:公示期满无异议的颁发聘书,任期3年。

  办公地址:巴彦淖尔市司法局立法科502室(巴彦淖尔市新华西街附中东)

  咨询电话:0478-7988110(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电子邮箱:bssfjlfk@126.com

  附件:巴彦淖尔市基层立法民意咨询库人员申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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