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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 关于公开征求《巴彦淖尔市城市客运交通管理条例(...

      关于公开征求《巴彦淖尔市城市客运交通   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征...

    2025-04-18 朗读

    关于公开征求《巴彦淖尔市城市客运交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关于公开征求《巴彦淖尔市城市客运交通   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   意见的公告   为进一步增强政府立法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现将《巴彦淖尔市城市客运交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在巴彦淖尔市司法局官网全文公布,公开征求意见建议。征求意见时间:2025年4月18日至2025年5月18日。   联 系 人:刘洋 杨青   联系电话(兼传真):7988110   电子邮箱:bssfjlfk@163.com   通信地址: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新华街巴彦淖尔市司法局502办公室   巴彦淖尔市司法局   2025年4月18日

  • 关于公开征求《巴彦淖尔市治理货物运输超限超载条...

      关于公开征求《巴彦淖尔市治理货物运输   超限超载条例(草案征...

    2025-04-17 朗读

    关于公开征求《巴彦淖尔市治理货物运输超限超载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关于公开征求《巴彦淖尔市治理货物运输   超限超载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进一步增强政府立法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现将《巴彦淖尔市治理货物运输超限超载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在巴彦淖尔市司法局官网全文公布,公开征求意见建议。征求意见时间:2025年4月17日至2025年5月17日。   联 系 人:刘洋 杨青   联系电话(兼传真):7988110   电子邮箱:bssfjlfk@163.com   通信地址: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新华街巴彦淖尔市司法局502办公室   巴彦淖尔市司法局   2025年4月17日

  • 巴彦淖尔市司法局关于对巴彦淖尔市基层立法民意咨...

      为进一步提升立法的科学性、民主性,充分发挥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在...

    2025-03-31 朗读

    巴彦淖尔市司法局关于对巴彦淖尔市基层立法民意咨询库成员名单的公示,   为进一步提升立法的科学性、民主性,充分发挥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在立法协商中的作用,进而拓宽公众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广泛汇集民智民意,巴彦淖尔市司法局拟组建巴彦淖尔市基层立法民意咨询库。经过公开征集、单位推荐、资格审核等程序,现将拟选聘成员名单予以公示。   一、公示名单(按姓氏排序)   巴 图 男 后旗司法局潮格温都尔镇司法所   巴雅尔图 男 中旗司法局海流图司法所   包沙琳 女 中旗呼勒斯太苏木   柴振清 男 临河区八一乡联丰村村委会   成志仁 男 杭后司法局二道桥司法所   范 敏 女 临河区金川街道江林社区   巩 艳 女 内蒙古大法扬(磴口)律师事务所   郭成刚 男 临河区狼山镇光明村村委会   郝丽英 女 内蒙古蒙宁律师事务所   贺 龙 男 临河区新华镇新丰村   贺竹嵘 女 临河区汇丰街道银河社区   黄生龙 男 五原县司法局   金布和 男 中旗司法局呼勒斯太司法所   金 鱼 女 后旗司法局巴音前达门苏木司法所   李 瑞 女 中旗海流图镇人民政府   李万红 男 磴口县隆盛合镇公地村委会   李向益 男 磴口县巴彦高勒镇南梁台村委会   李小四 男 五原县复兴镇永丰村   刘 斌 男 杭后司法局蛮会司法所   刘建国 男 后旗巴音宝力格镇查干乌林社区   刘 鑫 男 后旗巴音宝力格镇蓝天社区   刘旭东 男 市纪委监委   刘子兵 男 杭后司法局头道桥司法所   马建华 男 临河区车站司法所   孟 江 男 磴口县渡口镇南滩村委会   萨仁满都拉 女 前旗额尔登布拉格人民调解委员会   石 峰 男 杭后司法局三道桥司法所   史文亮 男 五原县天吉泰镇复丰村   苏美萍 女 前旗苏独仑镇圐圙补隆村人民调解   委员会   王挨明 男 前旗先锋镇红旗村人民调解委员会   王 波 男 内蒙古日恒律师事务所   王海兵 男 磴口县沙金苏木温都尔毛道嘎查   委员会   王继伟 男 临河区白脑包镇西海村村民委员会   王 然 女 前旗苏独仑镇人民政府   王荣梅 女 磴口县沙金苏木温都尔毛道嘎查   委员会   王永平 男 前旗乌拉山镇调委会   乌 兰 女 中旗司法局温更司法所   吴兴平 男 杭后司法局沙海司法所   吴芝悦 女 杭后蒙海镇大树湾社区   薛 梅 女 临河区新华街道办事处   薛 野 男 内蒙古昶裕工程有限公司   杨弘斌 男 杭后司法局双庙镇司法所   杨惠玲 女 临河区铁南街道办事处道南社区   姚交其 男 前旗大佘太镇人民调解委员会   于丽霞 女 前旗乌拉山镇沙脑包村   袁俊义 男 磴口县补隆淖镇   张二根 男 五原县隆兴昌镇荣丰村   张海军 男 杭后司法局团结司法所   张建东 男 五原县司法局塔尔湖司法所   张喜平 男 杭后司法局陕坝司法所   张 玉 男 临河区东环街道办事处   赵 茂 男 后旗工业园区管委会   赵永霞 女 前旗乌拉山镇东兴二社区   周永茂 男 前旗西小召镇北圪堵村人民调解   委员会   左 莉 女 临河区西环街道四季社区   二、工作职责   1.对市司法局送请咨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提出修改意见或建议;   2.结合基层实践,围绕城乡建设与管理、生态文明建设、历史文化保护、基层治理等领域提出立法计划建议;   3.参与立法调研、座谈、听证等活动;   4.收集并反馈基层群众对立法工作的意见建议。   三、公示时间   2025年3月31日至4月7日。   四、反馈方式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可通过书面形式向市司法局立法科反映。反映情况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新华西街和金沙路交叉口东巴彦淖尔市司法局立法科502室   联系电话:0478-7988110   电子邮箱:bssfjlfk@126.com   

  • 关于变更行政复议线上申请渠道的通告

      为进一步提升行政复议服务效率,优化行政复议申请流程,根据《中华...

    2025-03-28 朗读

    关于变更行政复议线上申请渠道的通告,   为进一步提升行政复议服务效率,优化行政复议申请流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司法部办公厅、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通知要求,自2025年4月1日起,正式停用“内蒙古掌上复议”微信小程序以及“蒙速办”APP和“内蒙古政务服务网”中的行政复议申请功能,统一使用全国行政复议服务平台和“掌上复议”微信小程序。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停用渠道与时间   自2025年4月1日零时起,“内蒙古掌上复议”微信小程序以及“蒙速办”APP和“内蒙古政务服务网”中的行政复议申请功能将全面停止使用。已通过上述渠道提交但尚未办结的行政复议申请,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将继续办理案件直至办结,申请人无需再次提交申请。   二、“线上申请行政复议”渠道   (一)通过“掌上复议”微信小程序提交行政复议申请   使用方法:在微信中搜索“掌上复议”小程序,按提示完成注册与登录,选择相应的行政复议机关,填写申请信息并提交。   (二)通过“全国行政复议服务平台”提交行政复议申请   使用方法:登录全国行政复议服务平台(网址:https://xzfy.moj.gov.cn/),按提示完成注册与登录,选择相应的行政复议机关,填写申请信息并提交。全国行政复议服务平台由司法部统一建设,提供全国范围内的行政复议在线服务。   (三)通过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官网提交行政复议申请   使用方法:进入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官网(网址:https://sft.nmg.gov.cn/)“行政复议在线申请”模块,平台将自动切换到全国行政复议服务平台,按照页面提示要求登录提交行政复议申请。   三、系统升级与服务保障   本次调整旨在整合行政复议申请渠道,提升服务质量。巴彦淖尔市司法局将加强对行政复议线上申请渠道的宣传与推广,确保申请人能够顺利过渡并使用全国线上渠道申请行政复议。如有疑问或者需要进一步咨询,请拨打各级行政复议机构电话。请广大申请人及时关注巴彦淖尔市司法局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发布的最新公告,了解行政复议线上申请渠道的变化及使用方法。我们对此次调整给您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并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特此通告。   

  • 巴彦淖尔市司法局关于开展《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颁...

    按照司法部、司法厅统一工作部署,近期巴彦淖尔市司法局将开展20...

    2025-03-20 朗读

    巴彦淖尔市司法局关于开展《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颁发工作的通知, 按照司法部、司法厅统一工作部署,近期巴彦淖尔市司法局将开展2024年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颁发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证书领取人员 通过2024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在巴彦淖尔市申请并通过法律职业资格现场审核,报经司法部审核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人员(含现役军人)。 二、证书领取时间 2025年3月24日至3月27日 上午 09:30-12:00 下午 15:30-17:30 三、证书领取地点 临河区新华西街巴彦淖尔市司法局二楼公共法律服务大厅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窗口。 四、相关要求及注意事项 1.证书应由本人携带身份证领取,司法行政机关现场核对申请人身份信息后颁发;对不能在规定时间内领取证书人员,经联系确认后,可电话预约在其他工作时间由本人领取(预约电话0478-7988838)。 2.证书领取人员自即日起登录司法部官网,进入“法律职业资格申请”(https://lawreg.examos.cn/plawreg/index.jsp)预约现场领取证书时间。请按预约的具体时间至现场领取证书,不提倡提前或推迟,以避免造成人员聚集。 3.根据《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办法》,证书不再实行年度备案和变更制度。 4.司法部将于近日在官方网站公示此批授予资格人员名单,申请人可登录司法部政务服务平台,输入取得法律职业资格人员姓名、身份证号、证书编号三项信息进行查询。

  • 巴彦淖尔市司法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2024年,巴彦淖尔市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2025-02-26 朗读

    巴彦淖尔市司法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2024年,巴彦淖尔市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工作主线,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落实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精神为抓手,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落实落地,为努力完成好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和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两件大事,建设现代化巴彦淖尔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工作举措及成效   (一)强化统筹意识,切实提升法治建设水平。制定印发《巴彦淖尔市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全力抓好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教育,做到“五个纳入”,纳入市委常委会和政府常务会学习内容和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邀请自治区高校教授专题辅导法治建设内容;纳入干部培训教育体系及市委党校(行政学院)教学计划和重点课程,在厦门大学举办法治政府建设暨诚信建设工程专题培训班1期,市委党校在78期主体班次开设法治课程,培训学员8580人次;纳入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重点内容,印发《贯彻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的通知》,各旗县区、市直各有关部门分别制定学习清单,司法局长登台专题讲授习近平法治思想课程2期;纳入全市政法干警政治轮训,举办5期政法系统科级干部专题轮训班;纳入全市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和职业培训,印发《巴彦淖尔市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教育培训工作方案》,组织线下培训7场1000余人次,培训各级执法部门5000余人,实现了执法人员60学时以上的法治培训。   (二)争创优质工程,切实提升诚信建设水平。制定《巴彦淖尔市诚信建设工程实施方案》,增加甘其毛都口岸涉外领域诚信建设内容,充分融入巴彦淖尔特色,细化48项工作任务98条具体举措,形成了“1+4+48+92”诚信建设工程实施体系。诚信建设工程专项工作组及办公室充分发挥职能作用,8次召开办公室主任会议压实责任,创新实施“五星评价”通报机制,印发“五星评价”工作通报12期,共通报包括经济开发区在内的8个旗县区、50个部门单位五星级149次,四星级747次,三星级22次。印发诚信建设工作简报64期,举办一期诚信建设专题培训,录制《讲诚信 守信用——盟市(厅)长》访谈节目。从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司法公信四个领域全力推进诚信建设工程,各地各部门分工负责,不定期通过召开工作调度会、条线指导会、检查督导等形式推动全市诚信建设工程有序实施,取得实效。   (三)强化制度保障效能,构建依法行政规范体系。坚持科学立法,积极推动《巴彦淖尔市农田灌溉用水管理条例(草案)》制定工作。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印发《巴彦淖尔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监督工作指引》,充分发挥巴彦淖尔市法治政府建设智库专家作用和专家协助审查机制,邀请市人大、政协、政府从事合法性审查、备案审查工作的有关专家召开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备案审查工作座谈会,集中审查有关行政机关报送备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及时发现并解决存在问题,确保文件内容的合法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对全市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专项清理。印发《2024年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工作计划》,由制定机关采取自行评估或聘请具备评估能力的第三方机构具体实施后评估工作,有效评估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后的实施效果。   (四)推进规范执法,工作质效显著增强。强化首创意识,开展了全市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整治、行政处罚案卷评查以及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工作,全市52587项行政执法事项,全部梳理并完成公示公布。依托全市行政执法监督公示平台,2024年录入行政处罚案件15353件,将401个执法主体、35个执法领域的行政裁量基准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1409项包容审慎监管“四张清单”事项等8大类行政执法信息3万余条进行管理和公示。印发《关于全面排查整治行政执法突出问题的通知》,各级行政执法部门梳理损害群众利益和营商环境的行政执法突出问题66个,提出整改措施95项,已全部整改完毕。   (五)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夯实社会公平正义基石。加强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加强基层司法所车辆装备、办公场所、经费保障,全市“一人所”全部消除。目前,共建成“全国模范司法所”3个、“全国先进司法所”2个、“自治区示范所”4个、“一级司法所”33个。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工作联动机制,推进调解品牌建设工作。在边境地区新建6家“石榴籽”人民调解工作室。全市现有各级各类人民调解委员会876个。推进“高质量调解年”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活动,截至目前全市各级人民调解组织调解成功23595件,成功率99.62%,涉及金额5.67亿元。   (六)聚焦行政复议工作实效,提高案件办理质量。发挥行政复议作为行政争议化解主渠道作用。积极探索行政复议“听证+调解”新模式,将调解和解工作贯穿行政复议案件办理全过程。截至目前,全市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490件,已办结373件,结案率76.12%,其中经调解和解案件77件,调解和解结案率20.64%,行政复议纠错案件75件,行政复议纠错率20.11%。市、旗县区司法局与两级法院建立了常态化沟通联系、信息共享机制,制发《行政机关出庭应诉提示函》243份。2024年全市两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行政诉讼案件276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为100%。全市两级人民法院一审行政诉讼败诉案件41件,行政诉讼败诉率17.01%。   (七)以法治宣传教育为抓手,有力推动法治社会建设。高标准落实“八五”普法规划。制定实施方案和“四清单一办法”,创新推出“4+N”普法新模式,循序推进全市农村牧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共推选出“法律明白人”和学法用法示范户3627名和668户,聘请法律顾问646名,实现了法律顾问和“法律明白人”队伍全覆盖,培育临河区“法律明白人”何建德同志作为全区代表入围“2024年全国法治人物”优秀法律明白人候选名单。《以“法律明白人”作用发挥助力法治乡村建设——以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为例》和《以“石榴籽”调解室为笔 全力画好民族团结进步同心圆》等5个案例荣获第二届法治时代创新论坛2024年法治创新案例。《远离网络套路 谨防电信诈骗》《石榴花开籽同心“典”亮民族一家亲》荣获2024年内蒙古网络普法新媒体产品大赛优秀作品奖和第二届全区“弘扬法治精神 提升公民法治素养”法治文艺作品优秀奖。   (八)践行法治为民理念,纵深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提高公共法律服务质效和公信力,大力推进“30分钟公共法律服务圈”建设,设立7个旗县区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70个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637个嘎查村居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室。稳妥推进公证体制改革,扩大“最多跑一次”“一次都不跑”公证事项范围,全市8家公证处共办理公证业务7967件。对符合条件的法律援助案件应援尽援,全市各级法律援助中心共受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2065件。进一步提升司法鉴定的权威性,完成鉴定工作1437件。加强仲裁规范化建设,强化仲裁与执行联动,仲裁中心立案127件,涉案争议标的额1.83亿元。推动成立全市首家涉外律师事务所,建立巴彦淖尔市律师行业涉外法律知识库,常态化开展“万名律师进乡村”、进企业“法治体验”等公益法律服务活动。   二、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思路   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已进入全面提速期和全面突破期,通过总结和检视,虽然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创新举措还不够多,基层法治力量较为薄弱等。下一步,我局将加大法治建设创新力度,鼓励各部门结合实际探索具有地方特色的法治建设路径,持续加大对基层司法所的支持力度,推动基层司法局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为法治巴彦淖尔建设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 巴彦淖尔市司法局关于选聘基层立法民意咨询库人员...

      为进一步拓宽公众参与地方立法的渠道,提升立法工作的科学性和民主...

    2025-02-20 朗读

    巴彦淖尔市司法局关于选聘基层立法民意咨询库人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拓宽公众参与地方立法的渠道,提升立法工作的科学性和民主性,充分发挥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在立法协商中的作用,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拟定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制定政府规章程序规定》等相关规定,现面向全市公开选聘基层立法民意咨询库人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人员范围   全市范围内符合条件的法律明白人、人民调解员、村级法律顾问、乡镇人大代表。   二、征集时间及人数   1.征集时间:2025年2月20日至3月11日   2.征集人数:50-100人(第一批)   三、资格条件   1.坚持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2.未受过刑事处罚,未被列为失信人员;   3.熟悉基层治理工作,具有2年以上基层法律服务或基层工作经验;   4.善于做群众工作,在群众中威信较高,能客观反映社情民意;   5.能够保证参与立法咨询工作的时间。   四、选聘人员工作职责   1.对市司法局送请咨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提出修改意见或建议;   2.结合基层实践,围绕城乡建设与管理、生态文明建设、历史文化保护、基层治理等领域提出立法计划建议;   3.参与立法调研、座谈、听证等活动;   4.收集并反馈基层群众对立法工作的意见建议。   五、选聘程序   1.个人自荐与单位推荐:符合条件的人员填写《巴彦淖尔市基层立法民意咨询库人员申报表》(附件)并加盖单位或所在基层工作组织公章,附相关职业资格证、荣誉称号、工作业绩等材料(如有),在报名期限内将上述材料PDF版发送至市司法局立法科邮箱bssfjlfk@126.com。   2.审核公示:市司法局经审核后,确定拟聘名单后通过市司法局门户网站、“法治巴彦淖尔”微信公众号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3.聘任颁证:公示期满无异议的颁发聘书,任期3年。   办公地址:巴彦淖尔市司法局立法科502室(巴彦淖尔市新华西街附中东)   咨询电话:0478-7988110(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电子邮箱:bssfjlfk@126.com   附件:巴彦淖尔市基层立法民意咨询库人员申报表   巴彦淖尔市司法局   2025年2月20日   

  • 巴彦淖尔市法律援助和法治宣传中心关于纳入市本级...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法律援助工作,切实提升法律援助案件办理质...

    2024-12-16 朗读

    巴彦淖尔市法律援助和法治宣传中心关于纳入市本级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人才库人员名单的公示,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法律援助工作,切实提升法律援助案件办理质量和服务水平,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要求,经巴彦淖尔市法律援助和法治宣传中心研究,决定建立市本级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人才库,征求巴彦淖尔市司法局和巴彦淖尔市律师协会意见后,现将纳入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人才库所涉及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名单公示如下。 公示期为五天,期间对拟入选人员如发现影响选用的情况,请在公示期内向巴彦淖尔市法律援助和法治宣传中心反映。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16日至2024年12月20日 联系电话:0478-7901719 附件:巴彦淖尔市本级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人才库人员名单   巴彦淖尔市法律援助和法治宣传中心   2024年12月16日   

  • 关于公开征求《巴彦淖尔市农田灌溉用水 管理条例(...

      为进一步增强政府立法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

    2024-11-20 朗读

    关于公开征求《巴彦淖尔市农田灌溉用水 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进一步增强政府立法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现将《巴彦淖尔市农田灌溉用水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在巴彦淖尔市司法局官网全文公布,公开征求意见建议。征求意见时间:2024年11月20日至2024年12月20日。   联 系 人:刘洋 杨青   联系电话(兼传真):7988110   电子邮箱:bssfjlfk@163.com   通信地址: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新华街巴彦淖尔市司法局502办公室   附 件:巴彦淖尔市农田灌溉用水管理条例   

  • 巴彦淖尔市司法局关于征集2025年度地方性法规和政...

      为了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不断提高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

    2024-10-14 朗读

    巴彦淖尔市司法局关于征集2025年度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立法计划建议项目的通知,   为了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不断提高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水平,广泛听取民意、集中民智、凝聚共识,充分发挥立法服务发展、保障民生的积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规章制定程序条例》《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拟定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制定政府规章程序规定》(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243号)等有关规定,现将征集2025年度立法计划项目建议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原则及范围:   在设区的市城乡建设与管理、生态文明建设、历史文化保护、基层治理的立法权限内,围绕高水平生态保护、高质量社会发展、高品质人民生活、高效能社会治理等重点领域和新兴领域,均可提出立法计划建议项目。   提出的项目应当符合贯彻落实党中央大政方针和决策部署要求,符合自治区、巴彦淖尔市“十四五”规划安排,突出地方特色,适应改革发展需要,符合人民群众期盼。   二、征集要求   立法项目建议报告书包括以下内容:   (一)立法项目名称;   (二)立法目的和法律依据;   (三)立法的必要性、可行性和紧迫性;   (四)调整对象和范围;   (五)法规规章草案的主要内容或拟解决问题的主要措施;   (六)相关上位法的立法动态;   (七)法规规章草案初稿;   (八)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立法建议项目可以采用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方式提出,并请注明建议人姓名、联系方式。征集立法建议项目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4日。   联 系 人:刘洋 杨青   联系电话: 0478-7988110   电子邮箱:bssfjlfk@163.com   巴彦淖尔市司法局   2024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