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0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二、关于2020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关于2020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2020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机构运行信息表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职责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市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市的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决策部署的督察工作。
(二)承担统筹规划立法工作的责任。协调有关方面提出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的建议,负责跟踪了解各部门对立法工作计划的落实情况,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研究提出立法与改革决策相衔接的意见、措施。
(三)按权限组织起草或者组织起草有关环境保护、城乡建设与管理、历史文化保护等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承办各部门报送市政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的审查工作。负责立法协调工作。
(四)承办市人民政府规章的解释、立法和评估工作。负责协调各地区各部门实施法律、法规、规章过程中的有关争议和问题。承办市政府规章清理、编纂工作。负责各旗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
(五)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市政府各部门、各旗县区人民政府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负责综合协调全市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指导、监督全市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市本级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办理工作。
(六)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定全市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全市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七)负责指导、管理全市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全市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八)负责拟定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全市法律顾问、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承担市法律专家库、市政府法律顾问的选聘、组织、管理工作。
(九)负责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巴彦淖尔考区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全市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和证书管理工作。负责规划和指导全市法律职业人员入职前培训工作。
(十)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服装和警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十一)规划、协调、指导全市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协助各旗县区管理司法局领导干部。
(十二)规划、实施、指导全市司法行政信息化工作。
(十三)完成市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巴彦淖尔市司法局预算包括:市本级预算和差额拨款事业单位预算。
2020入财政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机构数是2家,其中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1家,差额预算单位为1家。
纳入2020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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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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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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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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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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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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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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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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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公证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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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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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司法局编制人数64人,其中:行政编制60人,平安公证处差额补助事业编制4人。年末实有在职人数50人,其中:机关人员46人,事业人员4人。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0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本部门2020年本年收入合计2498.53万元,年初结转945.23万元;本年支出合计2287.61万元,年末结转结余1156.15万元。
财政拨款收入2498.24万元,年初预算数1225.06万元。本年财政拨款收入比预算增加1273.18万元,增幅103.93%,增加原因是2020年度追加政法转移支付指标,用于智慧司法项目。
二、关于2020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收入总计3443.7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2498.53万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945.23万元;支出总计3443.76万元,其中: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156.15万元。与2019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增加636.3万元,增长22.66%;支出总计增加636.3万元,增长22.66%。主要原因:一是2020年增加政法转移支付资金用于智慧司法项目,2019年没有此项目支出;二是2020年支付搬迁新办公楼产生业务用房经费比2019年多;三是2020年增加了新冠疫情防控经费支出,2019年没有此项目支出,由于以上原因影响,2020年收支均有涨幅。
(二)关于2020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2498.5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98.24万元,占99.99%;其他收入0.28万元,占0.01%。
(三)关于2020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2287.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66.72万元,占46.63%;项目支出1220.89万元,占53.37%。
(四)关于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598.91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100.66万元;支出总计2598.91万元,其中:年末结转和结余311.56万元。与2019年度相比,收入增加636.31万元,增长32.42%。;支出增加636.31万元,增长32.42%。主要原因:一是2020年增加政法转移支付资金用于智慧司法项目,2019年没有此项目支出;二是2020年支付搬迁新办公楼产生业务用房经费比2019年多;三是2020年增加了新冠疫情防控经费支出,2019年没有此项目支出,由于以上原因影响,2020年收支均有涨幅。
(五)关于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2287.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66.45万元,占46.62%;项目支出1220.89万元,占53.38%。
(六)关于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66.4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34.0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357.36万元、津贴补贴317.52万元、奖金16.7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75.50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4.16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3.95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9.71万元、离休费4.82万元、退休费65.87万元、生活补助18.33万元,较上年减少6.99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由于人员调动导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减少;公用经费132.4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3.09万元、水费3万元、电费8万元、邮电费2万元、取暖费13.85万元、物业管理费34.26万元、维修(护)费5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12万元、其他交通费40.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费2.26万元,较上年减少41.42万元,较上年增加1.48万元,主要原因是:由于新办公楼办公面积增加,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增大。
(七)关于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12万元,支出决算为16万元,完成预算的133.3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12万元,支出决算为16万元,完成预算的133.33%;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情况的原因:一是本年拨入上年扶贫专项资金4万元,用于支付扶贫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16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6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较上年无变化,主要原因是不安排此项经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6万元,用于车辆运行维护、加油及车辆保险,车均运维费2.2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较上年减少3.54万元,主要原因是较2019年相比,2020年缩减了“三公”经费支出,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较上年减少0.04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缩减了“三公”经费支出,不安排此项经费。
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单位)组织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涉及项目5个,涉及资金 1220.8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 0个,共涉及资金0万元,
组织对“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基层司法业务 ”、“ 普法宣传经费 ”等5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20.89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单位今年在部门决算中反映“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基层司法业务 ”、“ 普法宣传经费 ”、“ 法律援助经费 ”、“其他司法支出 ”等5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共5个项目的绩效自评结果。
1.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8分。全年预算数为50万元,执行数为5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产出指标:数量指标中调解案件数量1件、调解案件当事人数量4人;质量指标中案件受理率≥90%;时效指标中案件完成时间为2020.12;成本指标中案件成本≤50万元。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中社会和谐稳定、防止纠纷升级效果显著。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中主管部门满意度≥90%。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合法权益及社会和谐稳定是一个长期性工作,需要不断加强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下一步改进措施:将加强调解员的培训、学习,不断强化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合法权益的能力。
2. 基层司法业务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7分。全年预算数为90.38万元,执行数为90.3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产出指标:数量指标中人民调解案件数量6802件、人民调解案件涉及当事人数量13600人;质量指标中人民调解案件受理率100、人民调解宣传资料发放率≥90%;时效指标中人民调解案件完成时间为2020年12月;成本指标中差旅费5万元、培训费1.85万元、其他商品服务费支出21.19万元、劳务费62.34万元。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中的维护社会和谐稳定、降低民转刑案件的发生率,有效减少民事诉讼案件、避免矛盾激化效果显著;可持续影响指标中有效化解矛盾纠纷效果显著,调解成功率(%)达成预期指标。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中主管部门满意度≥90%、群众满意度≥90%。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降低民转刑案件的发生率、减少民事诉讼案件及有效化解矛盾纠纷是一个长期性工作,需要不断加强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能力。下一步改进措施:将加强调解员的培训、学习,不断强化化解解矛盾纠纷、维护群众权益的能力。
3.普法宣传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7分。全年预算数为40万元,执行数为4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产出指标:数量指标中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开展17次,网络在线学法学习人数约33000人/次,印刷发放普法宣传资料约24000册,制作普法宣传版面、电视栏目约58期;质量指标在线学法合格率≥90%、普法宣传覆盖率≥90%、宣传资料发放率≥90%;时效指标中的在线学习完成时间为2020年12月,普法宣传活动完成时间为2020年12月;成本指标中印刷费使用了10万元、差旅费使用了5万元、其他商品与服务使用了25万元。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中法治意识加强、社会持续稳定有所提升,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提高人民法治意识效果显著,提升公职人员执法规范性有所提升。可持续影响指标中使公民不断接受法治教育,不断提升公民法治意识效果显著。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中群众满意度≥90%。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提高人民法治意识、提高公职人员执法规范性是一个长期性工作,需要不断加强宣传及组织学习。下一步改进措施:将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工作,每年定期组织干部执法、学法培训。
4.法律援助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7分。全年预算数为16万元,执行数为1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产出指标:数量指标中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50件,印刷发放法律援助宣传资料20000份;质量指标中符合援助群体受援率100%、法律援助宣传覆盖率≥90%;时效指标中法律援助办案结案时间2020年12月,法律援助宣传活动完成时间2020年12月;成本指标中法律援助办案成本10万元,印刷法律援助宣传资料成本6万元。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中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效果显著,维护社会稳定效果显著;可持续影响指标中维护社会稳定、化解社会矛盾效果显著。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中群众满意度≥90%。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社会矛盾多发且复杂、社会弱势群体需求多样化解矛盾维护弱势群体权益及维护社会稳定是一个长期性工作,需要持续加强法律援助服务的能力。下一步改进措施:下一步将持续加强法律援助服务能力化解矛盾。
5.其他司法支出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7分。全年预算数为1024.51万元,执行数为1024.5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产出指标:数量指标中制定地方性法规2部,行政执法监督检查3次,办理行政复议案件/代市政府参加自治区行政复议案件45件;质量指标中地方性法规通过率100%、开展全市行政执法监督检查100%、应诉案件胜诉率75%;时效指标中地方法规制定完成时间为2020年12月,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完成时效为2020年12月,复议案件法定期限内结案率100%;成本指标中专家论证费≤1500元/人,考试费≤150元/人,商品与服务支出成本602.82万元,资本性支出421.69万元。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中建立健全巴彦淖尔市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等法律体系效果明显,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有所提升;可持续影响指标中使公民不断接受法治教育、不断提升公民法治意识效果明显,规范和提升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效果明显。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中群众满意度≥90%。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建立健全巴彦淖尔市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等法律体系、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依法行政意识是一个长期性工作,需要持续加强服务的能力。下一步改进措施:下一步将进一步加强执法监督工作,通过培训、学习及宣传活动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依法行政意识。
|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2020年度)
|
|
项目名称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项目负责人及电话
|
李挺,电话:7988128
|
|
主管部门及代码
|
巴彦淖尔市司法局431001
|
实施单位
|
巴彦淖尔市司法局
|
|
项目预算执行情况 (万元)
|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分值
|
执行率(B/A)
|
得分
|
|
年度资金总额:
|
50
|
50
|
10
|
100%
|
10
|
|
其中:财政拨款
|
50
|
50
|
10
|
100%
|
10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有效化解矛盾,防止纠纷升级
|
有效化解矛盾,防止纠纷升级
|
|
绩效指标
|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预期指标值
|
实际完成指标值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及拟采取的改进措施
|
|
产出指标(50)
|
数量指标
|
涉及案件数量
|
10
|
≥1件
|
1件
|
10
|
|
|
案件当事人数量
|
10
|
≥2人
|
4人
|
10
|
|
|
质量指标
|
案件受理率
|
10
|
≥90%
|
≥90%
|
10
|
|
|
时效指标
|
案件完成时间
|
10
|
2020.12
|
2020.12
|
10
|
|
|
成本指标
|
案件成本
|
10
|
≤50万元
|
≤50万元
|
10
|
|
|
效益指标(30)
|
社会效益指标
|
社会和谐稳定,防止纠纷升级
|
15
|
有所提升
|
达成预期指标
|
14
|
维护合法权益是一个长期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调解工作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
15
|
效果显著
|
达成预期指标
|
14
|
有效化解矛盾纠纷是一个长期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调解工作
|
|
满意度指标(10)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主管部门满意度
|
10
|
≥90%
|
≥90%
|
10
|
|
|
总 分
|
100
|
|
|
98
|
|
|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
(2020年)度
|
|
|
项目名称
|
基层司法业务项目
|
项目负责人及电话
|
李挺,电话:7988128
|
|
|
主管部门及代码
|
巴彦淖尔市司法局431001
|
实施单位
|
巴彦淖尔市司法局
|
|
|
项目预算执行情况 (万元)
|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分值
|
执行率(B/A)
|
得分
|
|
|
年度资金总额:
|
90.38
|
90.38
|
10
|
100%
|
10
|
|
|
其中:财政拨款
|
90.38
|
90.38
|
10
|
100%
|
10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
增进人民团结,维护社会安定,减少纠纷,预防犯罪,促进社会主义“两个文明”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促使双方相互谅解、平等协商,化解社会矛盾,避免矛盾激化,减少诉讼案件。
|
增进人民团结,维护社会安定,减少纠纷,预防犯罪,促进社会主义“两个文明”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促使双方相互谅解、平等协商,化解社会矛盾,避免矛盾激化,减少诉讼案件。
|
|
|
绩效指标
|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预期指标值
|
实际完成指标值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及拟采取的改进措施
|
|
|
产出指标(50)
|
数量指标
|
人民调解案件数量
|
7
|
≥6000件
|
6802件
|
7
|
|
|
|
人民调解案件涉及当事人数量
|
7
|
≥13000人
|
13600人
|
7
|
|
|
|
质量指标
|
人民调解案件受理率
|
7
|
≥90%
|
100.00%
|
7
|
|
|
|
人民调解宣传资料发放率
|
7
|
≥90%
|
≥90%
|
7
|
|
|
|
时效指标
|
人民调解案件完成时间
|
7
|
2020.12
|
2020.12
|
7
|
|
|
|
成本指标
|
差旅费
|
3
|
≤5万元
|
5万元
|
3
|
|
|
|
培训费
|
3
|
≤2万元
|
1.85万元
|
3
|
|
|
|
其他商品服务费支出
|
4
|
≤22万元
|
21.19万元
|
4
|
|
|
|
劳务费
|
5
|
≤63万元
|
62.34万元
|
5
|
|
|
|
效益指标(30)
|
社会效益指标
|
维护社会和谐稳定,降低民转刑案件的发生率
|
8
|
效果显著
|
达成预期指标
|
7
|
降低民转刑案件的发生率是一个长期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
|
|
|
有效减少民事诉讼案件,避免矛盾激化
|
8
|
效果显著
|
达成预期指标
|
7
|
减少民事诉讼案件是一个长期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
7
|
效果显著
|
达成预期指标
|
6
|
有效化解矛盾纠纷是一个长期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
|
|
|
调解成功率(%)
|
7
|
≥90%
|
达成预期指标
|
7
|
|
|
|
满意度指标(10)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主管部门满意度
|
5
|
≥90%
|
≥90%
|
5
|
|
|
|
群众满意度
|
5
|
≥90%
|
≥90%
|
5
|
|
|
|
总 分
|
100
|
|
|
97
|
|
|
|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
(2020年度)
|
|
|
项目名称
|
普法宣传经费
|
项目负责人及电话
|
许世平,电话:7988989
|
|
|
主管部门及代码
|
巴彦淖尔市司法局431001
|
实施单位
|
巴彦淖尔市司法局
|
|
|
项目预算执行情况 (万元)
|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分值
|
执行率(B/A)
|
得分
|
|
|
年度资金总额:
|
40
|
40
|
10
|
100%
|
10
|
|
|
其中:财政拨款
|
40
|
40
|
10
|
100%
|
10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
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
制定全市法律宣传教育计划和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法治宣传和依法治理工作。
|
制定全市法律宣传教育计划和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法治宣传和依法治理工作。
|
|
|
绩效指标
|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预期指标值
|
实际完成指标值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及拟采取的改进措施
|
|
|
产出指标(50)
|
数量指标
|
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
5
|
≥10次
|
17次
|
5
|
|
|
|
网络在线学法学习人数
|
5
|
≥30000人次
|
33000人/次
|
5
|
|
|
|
印刷发放普法宣传资料
|
5
|
≥20000册
|
24000册
|
5
|
|
|
|
制作普法宣传版面、电视栏目等
|
5
|
≥50期
|
58期
|
5
|
|
|
|
质量指标
|
在线学法合格率
|
4
|
≥90%
|
≥90%
|
4
|
|
|
|
普法宣传覆盖率
|
4
|
≥90%
|
≥90%
|
4
|
|
|
|
宣传资料发放率
|
4
|
≥90%
|
≥90%
|
4
|
|
|
|
时效指标
|
在线学习完成时间
|
3
|
2020.12
|
2020.12
|
3
|
|
|
|
普法宣传活动完成时间
|
3
|
2020.12
|
2020.12
|
3
|
|
|
|
成本指标
|
印刷费
|
4
|
≤10万元
|
10万元
|
4
|
|
|
|
差旅费
|
4
|
≤5万元
|
5万元
|
4
|
|
|
|
其他商品与服务
|
4
|
≤25万元
|
25万元
|
4
|
|
|
|
效益指标(30)
|
社会效益指标
|
法治意识加强,社会持续稳定
|
7
|
有所提升
|
达成预期指标
|
7
|
|
|
|
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提高人民法治意识
|
7
|
效果显著
|
达成预期指标
|
6
|
提高人民法治意识是一个长期工作,将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工作
|
|
|
提升公职人员执法规范性
|
9
|
有所提升
|
达成预期指标
|
7
|
公职人员执法规范工作是持续性工作,每年定期组织干部执法培训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使公民不断接受法治教育,不断提升公民法治意识
|
7
|
效果显著
|
达成预期指标
|
7
|
|
|
|
满意度指标(10)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10
|
≥90%
|
≥90%
|
10
|
|
|
|
总 分
|
100
|
|
|
97
|
|
|
|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2020年度)
|
|
项目名称
|
法律援助经费
|
项目负责人及电话
|
李挺,电话:7988128
|
|
主管部门及代码
|
巴彦淖尔市司法局431001
|
实施单位
|
巴彦淖尔市司法局
|
|
项目预算执行情况 (万元)
|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分值
|
执行率(B/A)
|
得分
|
|
年度资金总额:
|
16
|
16
|
10
|
100%
|
10
|
|
其中:财政拨款
|
16
|
16
|
10
|
100%
|
10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宣传法律援助工作,提高弱势群体法治意识,更好维护自身权益,全年办案目标大于130件。
|
宣传法律援助工作,提高弱势群体法治意识,更好维护自身权益,全年办案目标大于130件。
|
|
绩效指标
|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预期指标值
|
实际完成指标值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及拟采取的改进措施
|
|
产出指标(50)
|
数量指标
|
办理法律援助案件
|
7
|
≥130件
|
150件
|
7
|
|
|
印刷发放法律援助宣传资料
|
7
|
≥20000份
|
20000份
|
7
|
|
|
质量指标
|
符合援助群体受援率
|
6
|
100%
|
100%
|
6
|
|
|
法律援助宣传覆盖率
|
6
|
≥90%
|
≥90%
|
6
|
|
|
时效指标
|
法律援助办案结案时间
|
6
|
2020.12
|
2020.12
|
6
|
|
|
法律援助宣传活动完成时间
|
6
|
2020.12
|
2020.12
|
6
|
|
|
成本指标
|
法律援助办案成本
|
6
|
≤10万元
|
10万元
|
6
|
|
|
印刷法律援助宣传资料成本
|
6
|
≤6万元
|
6万元
|
6
|
|
|
效益指标(30)
|
社会效益指标
|
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
|
10
|
效果显著
|
效果显著
|
9
|
社会矛盾多发且复杂、社会弱势群体需求多样化解矛盾维护弱势群体权益是一个长期性工作,需要持续加强法律援助服务的能力
|
|
维护社会稳定
|
10
|
效果显著
|
效果显著
|
9
|
维护社会稳定是一个长期工作,下一步将持续加强法律援助服务能力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维护社会稳定、化解社会矛盾
|
10
|
效果显著
|
效果显著
|
9
|
社会矛盾多发且复杂,下一步将持续加强法律援助服务能力化解矛盾
|
|
满意度指标(10)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10
|
≥90%
|
≥90%
|
10
|
|
|
总 分
|
100
|
|
|
97
|
|
|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2020年度)
|
|
项目名称
|
其他司法支出项目
|
项目负责人及电话
|
李新刚,电话:7988158
|
|
主管部门及代码
|
巴彦淖尔市司法局431001
|
实施单位
|
巴彦淖尔市司法局
|
|
项目预算执行情况 (万元)
|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分值
|
执行率(B/A)
|
得分
|
|
年度资金总额:
|
1024.51
|
1024.51
|
10
|
100%
|
10
|
|
其中:财政拨款
|
1024.51
|
1024.51
|
10
|
100%
|
10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目标1:制定巴彦淖尔市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
目标2: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确保执法“三项制度”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规范和提升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目标3: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组织开展全市执法人员资格审核认证、培训和考试工作,实现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全覆盖、机考全覆盖。
目标4:代市政府办理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案件,指导、监督全市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
|
目标1:制定巴彦淖尔市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
目标2: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确保执法“三项制度”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规范和提升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目标3: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组织开展全市执法人员资格审核认证、培训和考试工作,实现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全覆盖、机考全覆盖。
目标4:代市政府办理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案件,指导、监督全市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
|
|
绩效指标
|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预期指标值
|
实际完成指标值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及拟采取的改进措施
|
|
产出指标(50)
|
数量指标
|
制定地方性法规
|
4
|
≥1次
|
2
|
4
|
|
|
行政执法监督检查
|
4
|
≥3次
|
3
|
4
|
|
|
办理行政复议案件/代市政府参加自治区行政复议案件
|
4
|
≥30件
|
45
|
4
|
|
|
质量指标
|
地方性法规通过率
|
4
|
100%
|
100%
|
4
|
|
|
开展全市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率
|
4
|
100%
|
100%
|
4
|
|
|
应诉案件胜诉率
|
5
|
≥75%
|
≥75%
|
5
|
|
|
时效指标
|
地方性法规制定完成
|
4
|
2020.12
|
2020.12
|
4
|
|
|
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完成时效
|
4
|
2020.12
|
2020.12
|
4
|
|
|
复议案件法定期限内结案率
|
5
|
100%
|
100%
|
5
|
|
|
成本指标
|
专家论证费
|
3
|
≤1500元/人
|
≤1500元/人
|
3
|
|
|
商品与服务支出
|
3
|
≤605万元
|
602.82万元
|
3
|
|
|
考试费
|
3
|
≤150元/人
|
≤150元/人
|
3
|
|
|
资本性支出
|
3
|
≤425万元
|
421.69万元
|
3
|
|
|
效益指标(30)
|
社会效益指标
|
建立健全巴彦淖尔市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等法律体系
|
8
|
效果明显
|
达成预期指标
|
7
|
建立健全巴彦淖尔市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等法律体系是一个长期工作,需要继续加强。
|
|
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
8
|
有所提升
|
达成预期指标
|
7
|
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是一个长期工作,将进一步加强执法监督工作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使公民不断接受法治教育,不断提升公民法治意识
|
7
|
效果明显
|
达成预期指标
|
7
|
|
|
规范和提升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
7
|
效果明显
|
达成预期指标
|
6
|
提高依法行政意识是一个长期工作,将进一步加强法治工作
|
|
满意度指标(10)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10
|
≥90%
|
≥90%
|
10
|
|
|
总 分
|
100
|
|
|
97
|
|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以“普法宣传经费项目”为例,该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为97分,绩效评价结果为“优”。该项目绩效评价得分情况详见部门(单位)具体绩效评价结果,绩效评价报告详见附件--巴彦淖尔市司法局2020年度普法宣传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2.44万元,比2019年增加1.48万元,增长1.13%。主要原因是:单位搬迁新办公楼物业费、取暖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362.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0.67万元,比2019年减少294.59万元,降低90.57%,主要原因是:2019年有移动司法信息系统政府采购项目,2020年没有此项目;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31.63万元,比2019年增加49.37万元,增长17.49%,主要原因是:2020年巴彦淖尔“智慧司法”暨依法治市信息化平台项目投入使用,信息化建设服务费投入增多。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27.9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合同总额的90.53%。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0.0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合同总额的11.04%。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7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3辆,主要用于:开展法治宣传、国家司法考试考务监督;执法执勤用车3辆,主要用于: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等工作的日常督察和处置突发事件;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主要用于:装载特殊专业技术设备用于执法执勤;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比2019年没有变化;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比2019年无变化。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未包含行政单位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部门,参照此口径公开本部门的日常公用经费,并与预算公开保持一致。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真 联系电话:0478-79881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