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单位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二、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三、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五、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2022年度单位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二、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国有资产占用情况及政府采购支出信息表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市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市的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决策部署的督察工作。
(二)承担统筹规划立法工作的责任。协调有关方面提出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的建议,负责跟踪了解各部门对立法工作计划的落实情况,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研究提出立法与改革决策相衔接的意见、措施。
(三)按权限组织起草或者组织起草有关环境保护、城乡建设与管理、历史文化保护等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承办各部门报送市政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的审查工作。负责立法协调工作。
(四)承办市人民政府规章的解释、立法和评估工作。负责协调各地区各部门实施法律、法规、规章过程中的有关争议和问题。承办市政府规章清理、编纂工作。负责各旗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
(五)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市政府各部门、各旗县区人民政府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负责综合协调全市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指导、监督全市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市本级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办理工作。
(六)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定全市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全市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七)负责指导、管理全市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全市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八)负责拟定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全市法律顾问、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承担市法律专家库、市政府法律顾问的选聘、组织、管理工作。
(九)负责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巴彦淖尔考区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全市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和证书管理工作。负责规划和指导全市法律职业人员入职前培训工作。
(十)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服装和警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十一)规划、协调、指导全市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协助各旗县区管理司法局领导干部。
(十二)规划、实施、指导全市司法行政信息化工作。
(十三)完成市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1.根据单位职责分工,本单位内设机构包括:依法治市办秘书科、办公室、政治部、机关党委、法治调研督察科、立法科、行政复议科、行政应诉科、立案与监督指导科、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社区矫正执法支队、普法与依法治理科、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律师工作科、法律职业资格管理科、科技信息化科。本单位下属单位包括: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仲裁综合保障服务中心(单独编制决算)、巴彦淖尔市行政复议综合服务中心(未单独编制决算)。
2.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2年单位汇总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2家,具体包括:巴彦淖尔市司法局单位本级、巴彦淖尔市行政复议综合服务中心。详细情况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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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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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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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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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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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司法局单位本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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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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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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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行政复议综合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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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未单独编制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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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2022年度单位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2022年,我局注重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决策监督,通过“法治巴彦淖尔智能化一体平台”按时报备重大行政决策;围绕全市中心工作,科学编制立法规划、计划,推动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重点领域立法;《巴彦淖尔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草案)》已经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巴彦淖尔市河套灌区水利工程保护条例(修正草案)》已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巴彦淖尔市乌梁素海保护条例》正在起草制定;制定并印发了《巴彦淖尔市司法局关于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对“法治巴彦淖尔智能化一体平台”案件录入、“法务通”使用情况开展专项监督检查;以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体系建设为着力点,推动司法所行政执法监督试点工作,逐步建立起市、县、乡三级联动的行政执法监督体系;拓展行政复议申请渠道,开展行政复议代办点工作,在全市14个试点司法所代办扎实开展行政复议受理工作,并于8月25日受理全区第一件代办复议案件;同时开通了网上复议申请渠道,群众可以通过“蒙速办APP”直接网上申请行政复议,最大程度地方便群众维护自身权益;落实“八五”普法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制工作,制定《巴彦淖尔市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制度的实施方案》、加强国家公职人员学法用法;全市各级民调解组织排查矛盾纠纷6261次,预防纠纷5138件,调解案件13471件,调解成功12960件,调解成功率96.21%,涉及金额3.95亿余元,司法确认960件;我市有安置帮教对象的衔接率100%;我市社区矫正人员未出现脱管、漏管现象;设立法律援助“绿色通道”窗口,简化法律援助审批流程,优化法律援助服务模式,缩短受援人维权时限,实现法律援助应援尽援;积极拓展建筑工程领域仲裁工作,增聘数名建设工程领域仲裁员,积极开展诉讼仲裁对接机制试点,在临河区人民法院派驻联络处,积极开展派出机构试点,完成巴彦淖尔仲裁委员会乌拉特前旗联络处设立工作。
第二部分 2022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司法局(本级)单位2022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计2,988.23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479.79万元,增长98.1%,变动原因:年初结转2021年预算资金,年中司法厅拨入单位基本户2022年司法考试经费,年中追加新成立的二级单位巴彦淖尔市行政复议综合服务中心7名事业人、局本级2022年调入的4名干部和新考录的2名选调生的工资,年中新增法治政府建设经费、军队转业干部安置经费和2022年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导致2022年决算收、支总计都有所增加;与上年决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06.27万元,增长3.69%。其中:
(一)收入决算总计2,988.23万元。包括:
1.本年收入决算合计2,171.91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445.93万元,增长25.84%,变动原因:追加新成立的二级单位巴彦淖尔市行政复议综合服务中心7名事业人、局本级2022年调入的4名干部和新考录的2名选调生的工资,2022年新增法治政府建设经费、军队转业干部安置经费、政法转移支付绩效考核奖经费,导致2022年本年收入决算与上年决算相比有所增长。
2.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变动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
3.年初结转和结余816.32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339.65万元,减少29.38%,变动原因:2020年的信息化共建项目,该项目属于跨年建设项目,导致2021年年初结转和结余较多,2021年该项目以完结无结余资金,2022年年初结转和结余较少,所以2022年年初结转和结余比上年减少。
(二)支出决算总计2,988.23万元。包括:
1.本年支出决算合计2,193.92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164.19万元,增长8.09%,变动原因:2022年在沉淀资金大起底工作中,我局主动上交司法监狱户上的沉淀性资金导致支出增大;2022年增加新成立的二级单位巴彦淖尔市行政复议综合服务中心7名事业人、局本级2022年调入的4名干部和新考录的2名选调生的工资导致支出增大;2022年新增法治政府建设经费、军队转业干部安置经费、政法转移支付绩效考核奖经费支出导致2022年本年支出决算与上年决算相比有所增长。
2.结余分配0万元。结余分配事项:不存在此项内容。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变动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
3.年末结转和结余794.31万元。结转和结余事项:该结转和结余属于司法监狱,后司法监狱撤账决算数据并入司法局本级决算。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57.92万元,减少6.8%,变动原因:2022年在沉淀资金大起底工作中,我局主动上交司法监狱户上的沉淀性资金导致年末结转和结余减少;根据2022年司法行政工作的实际开展需求,2022年转移支付资金比2021年年末结转和结余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司法局(本级)单位2022年度本年收入决算合计2,171.91万元,其中:
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171.91万元,占100%;
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
本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
本年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
本年事业收入0万元,占0%;
本年经营收入0万元,占0%;
本年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
本年其他收入0万元,占0%。
图1.收入决算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司法局(本级)单位2022年度本年支出决算合计2,193.92万元,其中:
本年基本支出1,484.31万元,占67.66%;
本年项目支出709.61万元,占32.34%;
本年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本年经营支出0万元,占0%;
本年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2.支出决算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司法局(本级)单位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计2,177.17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663.47万元,增长43.83%,变动原因:年初结转2021年预算资金,年中追加新成立的二级单位巴彦淖尔市行政复议综合服务中心7名事业人、局本级2022年调入的4名干部和新考录的2名选调生的工资,年中新增法治政府建设经费、军队转业干部安置经费和2022年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导致2022年决算收、支总计都有所增加;与上年决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06.27万元,增长3.69%。;与上年决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40.02万元,增长6.87%,变动原因:2022年在沉淀资金大起底工作中,我局主动上交司法监狱户上的沉淀性资金导致支出增大;2022年增加新成立的二级单位巴彦淖尔市行政复议综合服务中心7名事业人、局本级2022年调入的4名干部和新考录的2名选调生的工资导致收、支出增大;2022年新增法治政府建设经费、军队转业干部安置经费、政法转移支付绩效考核奖经费导致导致收、支出增大。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司法局(本级)单位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2,177.08万元。与年初预算1,508.44万元相比,完成年初预算的144.33%。其中:
(一)公共安全(类)
公共安全类决算数为1,766.37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257.93万元。其中:
1.司法(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 1117.74 万元,支出决算 1064.75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95.26 %。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2022年有干部退休、去世和调出;年初预算将行政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行政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填入行政运行,年中按照实际支出调整科目导致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
2.司法(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 80 万元,支出决算 110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37.50 %。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2022年新增政法转移支付绩效考核奖经费导致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
3.司法(款)基层司法业务(项)。年初预算 50 万元,支出决算 50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无差异。
4.司法(款)普法宣传(项)。年初预算 40 万元,支出决算 40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无差异。
5.司法(款)法治建设(项)。年初预算 0 万元,支出决算 200 万元,无完成年初预算的%。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2022年新增法治政府建设经费200万元导致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
6.司法(款)其他司法支出(项)。年初预算 220.70万元,支出决算 301.61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36.66 %。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年中增加上级下拨的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导致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决算数为270.66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270.66万元。其中:
1.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 0 万元,支出决算140.68万元,无完成年初预算的%。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年初预算都做在公共安全支出的人员经费中,年中调整预算科目。
2.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 0 万元,支出决算79.55万元,无完成年初预算的%。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年初预算都做在公共安全支出的人员经费中,年中调整预算科目。
3.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 0 万元,支出决算10.77万元,无完成年初预算的%。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追加预算支出用于缴纳退休人员职业年金年。
4.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年初预算 0 万元,支出决算 30.69 万元,无完成年初预算的%。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年中有干部去世,追加预算支出用于支付死亡人员抚恤金及丧葬费。
5.退役安置(款)军队转业干部安置(项)。年初预算 0 万元,支出决算 8 万元,无完成年初预算的%。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年中追加军队转业干部安置经费。
6.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年初预算 0 万元,支出决算 0.97 万元,无完成年初预算的%。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年初预算都做在公共安全支出的人员经费支出,年中调整预算科目。
(三)卫生健康支出(类)
卫生健康支出类决算数为72.51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72.51万元。其中:
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 0 万元,支出决算44.19万元,无完成年初预算的%。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年初预算都做在公共安全支出的人员经费中,年中调整预算科目。
2.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 0 万元,支出决算28.32万元,无完成年初预算的%。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年初预算都做在公共安全支出的人员经费中,年中调整预算科目。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
住房保障支出类决算数为67.55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67.55万元。其中: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 0 万元,支出决算67.55万元,无完成年初预算的%。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年初由财政统一缴纳住房公积金,从5月份开始由单位追加年初预算缴纳。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司法局(本级)单位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1,467.46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318.4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149.2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381.78万元、津贴补贴506.90万元、奖金18.9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79.55万元、职业年金缴费10.77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4.19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8.32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1.32万元、住房公积金67.5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69.18万元,主要包括:退休费138.50万元、抚恤金15.27万元、生活补助15.42万元。
(二)公用经费148.9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9万元、手续费0.08万元、水费1.47万元、电费6万元、邮电费2万元、取暖费13.19万元、物业管理费31.55万元、维修(护)费2万元、工会经费9.9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51.7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2.01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司法局(本级)单位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709.61万元,其中:
(一)商品和服务支出632.93万元。主要包括:印刷费50万元、邮电费44.18万元、差旅费22.46万元、维修(护)费362.00万元、培训费2.54万元、专用材料费5.00万元、劳务费68.0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89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76.86万元。
(二)资本性支出76.6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设备购置7.91万元、专用设备购置2.46万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66.31万元。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司法局(本级)单位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12万元,支出决算1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12万元,支出决算1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完成预算的0%。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无差异。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具体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司法局(本级)单位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12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0%。其中: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本年度使用财政拨款购置公务用车0辆。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截至2022年12月31日,使用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9辆,其中6辆为司法局本级保有车辆,剩余公务用车保有量为司法监狱撤销决算户并入司法局决算时的划转数。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3.35万元,减少21.82%,变动原因:2022年减少扶贫驻村小组车辆经费项目,导致与上年决算减少。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接待0批次,0人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接待0批次,0人次。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司法局(本级)单位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减少)0%,变动原因:本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余。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司法局(本级)单位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减少)0%,变动原因:本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余。
十一、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司法局(本级)单位2022年度预算安排项目 9 个,实施项目 9 个,完成项目 9 个,项目支出总金额709.61万元。资金来源包括年初结转结余0万元,本年财政拨款金额709.61万元,本年其他资金0万元。
十二、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司法局(本级)单位2022年度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决算148.99万元。比上年决算相比,增加1.63万元,增长1.11%,变动原因:2022年增加新成立的二级单位巴彦淖尔市行政复议综合服务中心7名事业人、局本级2022年调入的4名干部和新考录的2名选调生导致公务费增加、机构运行经费增加。
十三、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司法局(本级)单位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1.5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1.55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 %;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 0 %,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 0 %,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 0 %。
十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司法局(本级)单位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29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3辆(其中市司法局有1辆,剩余2辆为司法监狱撤销决算户并入司法局决算时的划转数)、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22辆(其中市司法局有4辆,剩余18辆为司法监狱撤销决算户并入司法局决算时的划转数)、特种专业技术用车4辆(其中市司法局有1辆,剩余3辆为司法监狱撤销决算户并入司法局决算时的划转数)、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十五、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司法局(本级)单位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组织对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 0 个,二级项目 9 个,共涉及资金709.6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其中 6 个项目为涉密项目已做绩效自评但不予公开;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 0 个,其中,一级项目 0 个,二级项目 0 个,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应纳入绩效自评的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我单位不涉及重点绩效评价工作,没有组织对“基层司法业务经费 ”、“ 普法宣传经费 ”、“法治政府建设项目经费”等 9 个项目开展单位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0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 0 万元。其中,没有对“基层司法业务经费 ”、“ 普法宣传经费 ”、“法治政府建设项目经费”等项目委托相关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价。
(二)单位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司法局(本级)单位2022年度在决算中反映 3 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存在涉密项目,其余 6 个项目不予公开,以及 0 个政府性基金项目,共 3 个项目的绩效自评结果。
1、基层司法业务经费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6分。全年预算数为50万元,执行数为5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预期目标: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的监督检查,保证社区矫正工作规范运行;通过指导医疗调解工作,化解社会矛盾,减少诉讼案件;拟定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制定政府规章,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清理工作,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规范和提升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1.社区矫正人员未出现脱管、漏管现象,2022年在各重大节日时间点进行4次安保检查,保障社区矫正工作有序开展。2、全市各级人民调解组织排查矛盾纠纷6261次,预防纠纷5138件,调解案件13471件、其中医疗调解案件53件,调解成功12960件,调解成功率96.21%,涉及金额3.95亿余元,司法确认960件。3、围绕全市中心工作,2022年召开立法调研会4次,《巴彦淖尔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草案)》已经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巴彦淖尔市河套灌区水利工程保护条例(修正草案)》已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巴彦淖尔市乌梁素海保护条例》正在起草制定。常态化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监督,今年以来开展市本级不适应当前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的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1次,对提请废止8件规范性文件的请示进行合法性审查,并于5月12日市政府第9次政府常。4、制定并印发了《巴彦淖尔市司法局关于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对“法治巴彦淖尔智能化一体平台”案件录入、“法务通”使用情况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完成行政处罚“三张清单”和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事项清单的编制及公示工作全市行政执法部门共编制不予处罚事项183项、从轻处罚事项172项、减轻处罚事项121项;编制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事项14项。全市录入行政处罚案件总数为3334件,市本级重大行政处罚备案92件。高标准推进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专项行动。从7月初到9月底,划分学习动员、查纠整改、总结提升三个阶段,自上而下开展了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专项行动,共有市本级50个行政执法单位、7个旗县区,共计8535人参与,截至目前,全市各单位自查问题943个,提出整改措施979条,已全部销号;新制定和修改完善了涉及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等其他方面配套辅助制度727项。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数量指标中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实际完成7次、立法调研及立法论证协调会实际完成2次、办理医疗调解案实际完成53件、社区矫正工作督察实际完成4次;质量指标中地方立法通过率实际完成率100%、疗医调解案件成功率实际完成96.21%、全市执法人员培训率实际完成97%、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管率实际完成100%;时效指标中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时间实际完成2022年12月、医疗调解案件办理时间实际完成2022年12月、立法及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时间实际完成2022年12月;成本指标中培训费成本实际完成450元/人/天、调解员案件补助成本实际完成3800元/人/月。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社会效益中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维护患者权益实际完成达成预期目标;提升政府公信力实际完成达成预期目标;社区矫正人员无脱管无漏管有效地控制重新犯罪的发生实际完成达成预期目标;提升民众法治意识实际完成达成预期目标;可持续影响中有效化医患解矛盾纠纷实际完成达成预期目标;使公民接受法治教育提高公民法治意识实际完成达成预期目标;提高了矫正人员的法律意识减少了再犯罪风险实际完成达成预期目标;提升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实际完成达成预期目标。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服务对象满意度中主管部门满意度实际完成100%;服务群体满意度实际完成大于等于95%。
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合法权益及社会和谐稳定是一个长期性工作,需要不断加强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
下一步改进措施:将加强调解员的培训、学习,不断强化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合法权益的能力。
2、普法宣传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6分。全年预算数为40万元,执行数为4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预期目标:深入实施“八五”普法,有序推进“八五”普法各项工作任务,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指导全市法治宣传和依法治理工作,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全面贯彻落实“八五”普法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制工作,制定《巴彦淖尔市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制度的实施方案》。加强国家公职人员学法用法,在市委党校举办了2期线上“八五”普法国家公职人员法治教育培训班,共培训市直部门146名国家公职人员,法宣在线学习人数约3.78万人;制定《巴彦淖尔市大中专院校、中小学校选聘法治副校长工作实施方案》,精选与青少年学生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典型案例编印《青少年法治宣传读本》分发各旗县区中小学校,发放其他普法宣传材料6万余份法治巴彦淖尔宣传平台发布法治教育节目84期。由于疫情原因本年在线下举行普法宣传活动16次,线上线下同步进行法治宣传,宣传覆盖全市。以嘎查(村)为单位,分时间、分阶段,循序推进全市农村牧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联合农牧业部门开展培育农村牧区学法用法示范户活动。产出指标完成情况:数量指标中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次数实际完成16次、网络在线学法学习人数实际完成37800人、印刷发放普法宣传资料数量实际完成90000册、制作普法宣传版面栏目数量实际完成84期;质量指标中在线学法合格率实际完成95%、普法宣传覆盖率实际完成90%、宣传资料发放率实际完成100%;时效指标中在线学习完成时间实际完成2022年12月、普法宣传活动完成时间实际完成2022年12月;成本指标中印刷费实际完成15万元、差旅费实际完成5万元、其他商品与服务实际完成17万元、劳务费实际完成3万元;效益指标完成情况:社会效益中法律意识加强社会持续稳定,达成预期目标、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提高全民法治意识达成预期目标、在线学法提升公职人员执法规范性达成预期目标;可持续影响中使公民长期接受法治教育持续提升公民法治意识达成预期目标、不断提升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达成预期目标;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服务对象满意度主管部门满意度实际完成100%、社会群众满意度实际完成95%、服务群体满意度实际完成95%。
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提高人民法治意识、提高公职人员执法规范性是一个长期性工作,需要不断加强宣传及组织学习。
下一步改进措施:将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工作,每年定期组织干部执法、学法培训。
3、法治政府建设项目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5分。全年预算数为200万元,执行数为2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预期目标: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做好公共法律服务大厅及行政复议大厅改造升级工作,规范和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能力和水平。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2022年,法治政府督查2次,起草并印发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分工方案、工作计划和任务清单,确定十项重点工作任务并细化分解为35项举措,明确牵头单位和责任部门,以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有力有序推进。建设公共法律服务大厅及行政复议大厅,市本级办理行政复议案件83件(含上年结转12件),已结58件、未结20件。检察院抗诉案件3件,已结3件。参加自治区行政复议1件,已结1件。拓展行政复议申请渠道,开展行政复议代办点工作,在全市14个试点司法所代办扎实开展行政复议受理工作,并于8月25日受理全区第一件代办复议案件;同时开通了网上复议申请渠道,群众可以通过“蒙速办APP”直接网上申请行政复议,最大程度地方便群众维护自身权益。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为100%。产出指标完成情况:数量指标中办理行政复议案件行政复应诉案件数量实际完成83件、法治政府督查数量实际完成2次;质量指标中行政复议维持率实际完成90百分比、法治政府建设督查合格率实际完成100百分比;时效指标中行政复议案件办案结案时间实际完成90天、法治政府建设督查实际完成2022年12月;成本指标中维修维护费实际完成200万元、法治政府建设费用实际完成200万元。效益指标完成情况:社会效益中法治意识加强社会持续稳定达成预期目标、提升公职人员执法规范性达成预期目标;可持续影响中使公民不断接受法治教育不断提升公民法治意识达成预期目标、不断提高政府公信力达成预期目标。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服务对象满意度中社会群众满意度实际完成95%、服务群体满意度实际完成95%、主管部门满意度实际完成100%。
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可持续影响指标中提升政府公信力还需要提升,尚有不足之处,社会效益指标中提升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仍需加强,社会效益指标中法治意识加强社会持续稳定尚有进步空间。
下一步改进措施:提升政府公信力是一个永久性工作,需要各方努力,建立长效机制;提升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需要不断加强培训,执法人员严格执法的能力需要提升; 法治意识加强社会持续稳定是一个永久性工作,需要建立长效机制,不断加强培养法治意识。
|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2年度)
|
|
项目名称
|
司法工作经费
|
|
主管部门
|
巴彦淖尔市司法局(部门)
|
实施单位
|
巴彦淖尔市司法局
|
|
项目资金
(万元)
|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年度资金总额
|
50.00
|
50.00
|
50.00
|
10
|
100.00
|
10
|
|
其中:财政拨款
|
50.00
|
50.00
|
50.00
|
——
|
100
|
——
|
|
上年结转资金
|
0.00
|
0
|
0
|
——
|
0
|
——
|
|
其他资金
|
0.00
|
0
|
0
|
——
|
0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的监督检查,保证社区矫正工作规范运行;通过指导医疗调解工作,化解社会矛盾,减少诉讼案件;拟定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制定政府规章,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清理工作,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规范和提升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
1.社区矫正人员706人,未出现脱管、漏管现象,2022年在各重大节日时间点进行4次安保检查,保障社区矫正工作有序开展。2、全市各级人民调解组织排查矛盾纠纷6261次,预防纠纷5138件,调解案件13471件、其中医疗调解案件53件,调解成功12960件,调解成功率96.21%,涉及金额3.95亿余元,司法确认960件。3、围绕全市中心工作,2022年召开立法调研会4次,《巴彦淖尔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草案)》已经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巴彦淖尔市河套灌区水利工程保护条例(修正草案)》已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巴彦淖尔市乌梁素海保护条例》正在起草制定。常态化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监督,今年以来开展市本级不适应当前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的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1次,对提请废止8件规范性文件的请示进行合法性审查,并于5月12日市政府第9次政府常。4、制定并印发了《巴彦淖尔市司法局关于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对“法治巴彦淖尔智能化一体平台”案件录入、“法务通”使用情况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完成行政处罚“三张清单”和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事项清单的编制及公示工作全市行政执法部门共编制不予处罚事项183项、从轻处罚事项172项、减轻处罚事项121项;编制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事项14项。全市录入行政处罚案件总数为3334件,市本级重大行政处罚备案92件。高标准推进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专项行动。从7月初到9月底,划分学习动员、查纠整改、总结提升三个阶段,自上而下开展了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专项行动,共有市本级50个行政执法单位、7个旗县区,共计8535人参与,截至目前,全市各单位自查问题943个,提出整改措施979条,已全部销号;新制定和修改完善了涉及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等其他方面配套辅助制度727项。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方向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计量单位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
绩效指标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次数
|
正向
|
大于等于
|
3
|
7
|
次
|
5
|
5
|
|
|
立法调研及立法论证协调会次数
|
正向
|
大于等于
|
2
|
4
|
次
|
3
|
3
|
|
|
办理医疗调解案件数量
|
正向
|
大于等于
|
45
|
53
|
件
|
3
|
3
|
|
|
社区矫正工作督察次数
|
正向
|
大于等于
|
3
|
4
|
次
|
4
|
4
|
|
|
质量指标
|
地方立法通过率
|
正向
|
大于等于
|
90
|
100
|
百分比
|
5
|
5
|
|
|
疗医调解案件成功率
|
正向
|
大于等于
|
90
|
96.21
|
百分比
|
5
|
5
|
|
|
全市执法人员培训率
|
正向
|
大于等于
|
90
|
97
|
百分比
|
3
|
3
|
|
|
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管率
|
正向
|
大于等于
|
100
|
100
|
百分比
|
2
|
2
|
|
|
时效指标
|
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时间
|
定性
|
|
2022年12月
|
2022年12月
|
|
4
|
4
|
|
|
医疗调解案件办理时间
|
定性
|
|
2022年12月
|
2022年12月
|
|
3
|
3
|
|
|
立法及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时间
|
定性
|
|
2022年12月
|
2022年12月
|
|
3
|
3
|
|
|
成本指标
|
培训费成本
|
反向
|
小于等于
|
450
|
450
|
元/人/天
|
5
|
5
|
|
|
调解员案件补助成本
|
反向
|
小于等于
|
5000
|
3800
|
元/人/月
|
5
|
5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
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维护患者权益
|
定性
|
|
有所提升
|
达成预期目标
|
|
4
|
3
|
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维护患者权益还有进步的空间,还需要调解员提升能力
|
|
提升政府公信力
|
定性
|
|
有所提升
|
达成预期目标
|
|
4
|
3
|
提升政府公信力是一个永久性工作,需要各方努力,建立长效机制
|
|
社区矫正人员无脱管无漏管有效地控制重新犯罪的发生
|
定性
|
|
有所提升
|
达成预期目标
|
|
4
|
4
|
|
|
提升民众法治意识
|
定性
|
|
有所提升
|
达成预期目标
|
|
3
|
3
|
|
|
可持续影响
|
有效化医患解矛盾纠纷
|
定性
|
|
效果显著
|
达成预期目标
|
|
4
|
4
|
|
|
使公民接受法治教育提高公民法治意识
|
定性
|
|
效果显著
|
达成预期目标
|
|
4
|
4
|
|
|
提高了矫正人员的法律意识减少了再犯罪风险
|
定性
|
|
效果显著
|
达成预期目标
|
|
4
|
3
|
矫正人员不断有新增、出现新问题,提升法律意识减少了再犯罪风险需要管理人员提升技能完善工作流程
|
|
提升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
|
定性
|
|
效果显著
|
达成预期目标
|
|
3
|
2
|
提升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是一个长期性工作,需要长效机制,长期努力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主管部门满意度
|
正向
|
大于等于
|
90
|
100
|
百分比
|
5
|
5
|
|
|
服务群体满意度
|
正向
|
大于等于
|
90
|
95
|
百分比
|
5
|
5
|
|
|
总分
|
100
|
96
|
|
|
|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2年度)
|
|
项目名称
|
普法宣传经费
|
|
主管部门
|
巴彦淖尔市司法局(部门)
|
实施单位
|
巴彦淖尔市司法局
|
|
项目资金
(万元)
|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年度资金总额
|
40.00
|
40.00
|
40.00
|
10
|
100.00
|
10
|
|
其中:财政拨款
|
40.00
|
40.00
|
40.00
|
——
|
100
|
——
|
|
上年结转资金
|
0.00
|
0.00
|
0.00
|
——
|
0
|
——
|
|
其他资金
|
0.00
|
0.00
|
0.00
|
——
|
0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深入实施“八五”普法,有序推进“八五”普法各项工作任务,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指导全市法治宣传和依法治理工作,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
全面贯彻落实“八五”普法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制工作,制定《巴彦淖尔市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制度的实施方案》。加强国家公职人员学法用法,在市委党校举办了2期线上“八五”普法国家公职人员法治教育培训班,共培训市直部门146名国家公职人员,法宣在线学习人数约3.78万人;制定《巴彦淖尔市大中专院校、中小学校选聘法治副校长工作实施方案》,精选与青少年学生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典型案例编印《青少年法治宣传读本》分发各旗县区中小学校,发放其他普法宣传材料6万余份法治巴彦淖尔宣传平台发布法治教育节目84期。由于疫情原因本年在线下举行普法宣传活动16次,线上线下同步进行法治宣传,宣传覆盖全市。以嘎查(村)为单位,分时间、分阶段,循序推进全市农村牧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联合农牧业部门开展培育农村牧区学法用法示范户活动。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方向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计量单位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
绩效指标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次数
|
正向
|
大于等于
|
10
|
16
|
次
|
3
|
3
|
|
|
网络在线学法学习人数
|
正向
|
大于等于
|
30000
|
37800
|
人
|
4
|
4
|
|
|
印刷发放普法宣传资料数量
|
正向
|
大于等于
|
40000
|
90000
|
册
|
4
|
4
|
|
|
制作普法宣传版面栏目数量
|
正向
|
大于等于
|
50
|
84
|
期
|
4
|
4
|
|
|
质量指标
|
在线学法合格率
|
正向
|
大于等于
|
90
|
95
|
百分比
|
5
|
5
|
|
|
普法宣传覆盖率
|
正向
|
大于等于
|
90
|
90
|
百分比
|
5
|
5
|
|
|
宣传资料发放率
|
正向
|
大于等于
|
90
|
100
|
百分比
|
5
|
5
|
|
|
时效指标
|
在线学习完成时间
|
定性
|
|
2022年12月
|
2022年12月
|
|
5
|
5
|
|
|
普法宣传活动完成时间
|
定性
|
|
2022年12月
|
2022年12月
|
|
5
|
5
|
|
|
成本指标
|
印刷费
|
反向
|
小于等于
|
15
|
15
|
万元
|
3
|
3
|
|
|
差旅费
|
反向
|
小于等于
|
5
|
5
|
万元
|
2
|
2
|
|
|
其他商品与服务
|
反向
|
小于等于
|
17
|
17
|
万元
|
3
|
3
|
|
|
劳务费
|
反向
|
小于等于
|
3
|
3
|
万元
|
2
|
2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
法律意识加强社会持续稳定
|
定性
|
|
有所提升
|
达成预期目标
|
|
7
|
6
|
法治意识加强社会持续稳定是一个永久性工作,需要建立长效机制,不断加强培养法治意识
|
|
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提高全民法治意识
|
定性
|
|
效果显著
|
达成预期目标
|
|
7
|
7
|
|
|
在线学法提升公职人员执法规范性
|
定性
|
|
有所提升
|
达成预期目标
|
|
6
|
5
|
提升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需要不断加强培训,执法人员严格执法的能力需要提升
|
|
可持续影响
|
使公民长期接受法治教育持续提升公民法治意识
|
定性
|
|
效果显著
|
达成预期目标
|
|
5
|
4
|
法治加强意识社会持续稳定是一个永久性工作,需要建立长效机制,不断加强培养法治意识
|
|
不断提升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
|
定性
|
|
效果显著
|
达成预期目标
|
|
5
|
4
|
提升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需要不断加强培训,执法人员严格执法的能力需要提升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主管部门满意度
|
正向
|
大于等于
|
90
|
100
|
百分比
|
3
|
3
|
|
|
社会群众满意度
|
正向
|
大于等于
|
90
|
95
|
百分比
|
3
|
3
|
|
|
服务群体满意度
|
正向
|
大于等于
|
90
|
95
|
百分比
|
4
|
4
|
|
|
总分
|
100
|
96
|
|
|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2年度)
|
|
项目名称
|
法治政府建设项目经费
|
|
主管部门
|
巴彦淖尔市司法局(部门)
|
实施单位
|
巴彦淖尔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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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资金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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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年度资金总额
|
200.00
|
200.00
|
200.00
|
10
|
100.00
|
10
|
|
其中:财政拨款
|
200.00
|
200.00
|
200.00
|
——
|
100
|
——
|
|
上年结转资金
|
0.00
|
0.00
|
0.00
|
——
|
0
|
——
|
|
其他资金
|
0.00
|
0.00
|
0.00
|
——
|
0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做好公共法律服务大厅及行政复议大厅改造升级工作,规范和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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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法治政府督查2次,起草并印发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分工方案、工作计划和任务清单,确定十项重点工作任务并细化分解为35项举措,明确牵头单位和责任部门,以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有力有序推进。建设公共法律服务大厅及行政复议大厅,市本级办理行政复议案件83件(含上年结转12件),已结58件、未结20件。检察院抗诉案件3件,已结3件。参加自治区行政复议1件,已结1件。拓展行政复议申请渠道,开展行政复议代办点工作,在全市14个试点司法所代办扎实开展行政复议受理工作,并于8月25日受理全区第一件代办复议案件;同时开通了网上复议申请渠道,群众可以通过“蒙速办APP”直接网上申请行政复议,最大程度地方便群众维护自身权益。今年1-10月份,全市两级法院共开庭审理行政案件197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197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为100%.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方向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计量单位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
绩效指标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办理行政复议案件行政复应诉案件数量
|
正向
|
大于等于
|
80
|
83
|
件
|
10
|
10
|
|
|
法治政府督查数量
|
正向
|
大于等于
|
1
|
2
|
次
|
5
|
5
|
|
|
质量指标
|
行政复议维持率
|
正向
|
大于等于
|
90
|
90
|
百分比
|
7
|
7
|
|
|
法治政府建设督查合格率
|
正向
|
大于等于
|
90
|
100
|
百分比
|
8
|
8
|
|
|
时效指标
|
行政复议案件办案结案时间
|
定性
|
|
90天
|
90天
|
|
5
|
5
|
|
|
法治政府建设督查
|
定性
|
|
2022年12月
|
2022年12月
|
|
5
|
5
|
|
|
成本指标
|
维修维护费
|
正向
|
等于
|
200
|
200
|
万元
|
5
|
5
|
|
|
法治政府建设费用
|
正向
|
等于
|
200
|
200
|
万元
|
5
|
5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
法治意识加强社会持续稳定
|
定性
|
|
有所提升
|
达成预期目标
|
|
10
|
8
|
法治意识加强社会持续稳定是一个永久性工作,需要建立长效机制,不断加强培养法治意识
|
|
提升公职人员执法规范性
|
定性
|
|
有所提升
|
达成预期目标
|
|
10
|
8
|
提升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是一个长期性工作,需要长效机制,长期努力
|
|
可持续影响
|
使公民不断接受法治教育不断提升公民法治意识
|
定性
|
|
效果显著
|
达成预期目标
|
|
5
|
5
|
|
|
不断提高政府公信力
|
定性
|
|
效果显著
|
达成预期目标
|
|
5
|
4
|
提升政府公信力是一个永久性工作,需要各方努力,建立长效机制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社会群众满意度
|
正向
|
大于等于
|
90
|
95
|
百分比
|
3
|
3
|
|
|
服务群体满意度
|
正向
|
大于等于
|
90
|
95
|
百分比
|
3
|
3
|
|
|
主管部门满意度
|
正向
|
大于等于
|
90
|
100
|
百分比
|
4
|
4
|
|
|
总分
|
100
|
95
|
|
(三)单位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以普法宣传经费项目为例,该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为 96分,绩效评价结果为“优”。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得分情况详见单位具体绩效评价结果。
2022年普法宣传经费项目绩效评价
自评报告
一、 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简介。
用于普法宣传经费、八五普法宣传、开展“法治乌兰牧骑走边疆”、“法治凝聚共识团结铸就梦想”,开展全市法治乡村建设督查工作,法律进社区、进电梯、与市日报社签订法治宣传、内蒙古若寒广告传媒有限公司承揽市局法治宣传中心新媒体运营。
(二)绩效目标设定及指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深入实施“八五”普法,有序推进“八五”普法各项工作任务,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指导全市法治宣传和依法治理工作,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全面贯彻落实“八五”普法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制工作,制定《巴彦淖尔市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制度的实施方案》。加强国家公职人员学法用法,在市委党校举办了2期线上“八五”普法国家公职人员法治教育培训班,共培训市直部门146名国家公职人员,法宣在线学习人数约3.78万人;制定《巴彦淖尔市大中专院校、中小学校选聘法治副校长工作实施方案》,精选与青少年学生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典型案例编印《青少年法治宣传读本》3万册,分发各旗县区中小学校,发放其他普法宣传材料6万余份法治巴彦淖尔宣传平台发布法治教育节目84期。由于疫情原因本年在线下举行普法宣传活动16次,线上线下同步进行法治宣传,宣传覆盖全市。以嘎查(村)为单位,分时间、分阶段,循序推进全市农村牧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联合农牧业部门开展培育农村牧区学法用法示范户活动。
二、 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绩效自评目的。
对2022年用于普法宣传项目支出进行评价,为了加强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提升部门单位管理水平,评定是否严格按照财务制度的规定合理使用,专款是否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开展普法宣传工作,工作成效是否达到预期目标,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及时完善管理制度,提高专项资金管理水平及使用方向,为2023年项目具体目标设立、工作任务安排提高指导意见。
(二)项目资金投入情况。
本年度资金年初预算数40.0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40.00万元,其他资金0.00万元。
本年度资金全年预算数40.0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40.00万元,其他资金0.00万元。
本年度资金全年执行数40.0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40.00万元,其他资金0.00万元。
(二)项目资金产出情况。
通过2022年为期一年的项目实施,较好地完成了2022年的预期目标,为我局完成全年工作整体目标奠定了坚实的基础。2022年普法宣传经费项目预算资金40万元,实际支出40万元,其中2021年印制青少年普法宣传读本、民法典及各类宣传资料支出印刷费15万元;开展八五普法宣传活动、市委领导普法培训及法律六进支出劳务费用3万元、差旅费5万元;拍摄普法宣传片及运转法治宣传中心支出其他商品与服务17万元,在确保工作任务没有减少的情况下,预算控制和成本控制方面没有超出预算成本。
(三)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预算编制比较规范和细化,资金及时到位。经费支出的进度达到100%,进展情况良好。严格执行国家及财政厅有关财务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严格按照司法局财务管理制度执行,项目经费使用支出实行领导审批制度,资金结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项目经费开支必须有经手人、证明人,负责领导审批,由巴彦淖尔市财政局行政政法科审核后支付,确保了项目资金专款专用,严格按照计划使用资金,无资金缺口或结余,无浪费行为,无挤占挪用等现象,安全高效。
三、 项目绩效情况
(一)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
1)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次数,目标值大于等于10次,实际完成16次,分值3,得分3。
2)网络在线学法学习人数,目标值大于等于30000人,实际完成37800人,分值4,得分4。
3)印刷发放普法宣传资料数量,目标值大于等于40000册,实际完成90000册,分值4,得分4。
4)制作普法宣传版面栏目数量,目标值大于等于50期,实际完成84期,分值4,得分4。
2、质量指标
5)在线学法合格率,目标值大于等于90百分比,实际完成95百分比,分值5,得分5。
6)普法宣传覆盖率,目标值大于等于90百分比,实际完成90百分比,分值5,得分5。
7)宣传资料发放率,目标值大于等于90百分比,实际完成100百分比,分值5,得分5。
3、时效指标
8)在线学习完成时间,目标值2022年12月,实际完成2022年12月,分值5,得分5。
9)普法宣传活动完成时间,目标值2022年12月,实际完成2022年12月,分值5,得分5。
4、成本指标
10)印刷费,目标值小于等于15万元,实际完成15万元,分值3,得分3。
11)差旅费,目标值小于等于5万元,实际完成5万元,分值2,得分2。
12)其他商品与服务,目标值小于等于17万元,实际完成17万元,分值3,得分3。
13)劳务费,目标值小于等于3万元,实际完成3万元,分值2,得分2。
(二)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5、经济效益
6、社会效益
14)法律意识加强社会持续稳定,目标值有所提升,实际完成达成预期目标,分值7,得分6。
15)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提高全民法治意识,目标值效果显著,实际完成达成预期目标,分值7,得分7。
16)在线学法提升公职人员执法规范性,目标值有所提升,实际完成达成预期目标,分值6,得分5。
7、生态效益
8、可持续影响
17)使公民长期接受法治教育持续提升公民法治意识,目标值效果显著,实际完成达成预期目标,分值5,得分4。
18)不断提升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目标值效果显著,实际完成达成预期目标,分值5,得分4。
(三)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9、服务对象满意度
19)主管部门满意度,目标值大于等于90百分比,实际完成100百分比,分值3,得分3。
20)社会群众满意度,目标值大于等于90百分比,实际完成95百分比,分值3,得分3。
21)服务群体满意度,目标值大于等于90百分比,实际完成95百分比,分值4,得分4。
(四)自评得分情况
本项目绩效自评得分96分,等级为A。
四、 存在问题
(一)项目立项、实施存在问题。
1. 社会效益、可持续影响指标中法治意识加强社会持续稳定尚有进步空间。
2. 社会效益、可持续影响指标中提升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仍需加强。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后续工作计划
在后续的工资中,要及时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原因,不断总结经验教训,科学完善管理制度,提高专项资金管理水平及使用方向。进一步加强单位的预算资金管理,减少资金使用的随意性,对符合条件的专项资金项目扩大绩效评价范围和数量,规范绩效评价程序,对预算的事前、事中、事后进行全过程控制,加大对预算编制与执行的监管力度,提高预算资金使用效率,细化绩效评价内容,提高绩效信息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二)措施及办法
1. 法治加强意识社会持续稳定是一个永久性工作,需要建立长效机制,不断加强培养法治意识。
2. 提升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需要不断加强培训,执法人员严格执法的能力需要提升。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教育收费: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四、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十、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各类结余的情况。
十一、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经费: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以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八、机构运行经费:指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等。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真 联系电话:0478-7988166
第五部分 2022年度单位决算表
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