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巴彦淖尔市是主管依法治市政策研究、规划立法工作、指导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的政法单位。
(二)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制定全市法律宣传教育计划和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法制宣传和依法治理工作。
3、指导和监督全市律师、公证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
4、指导和监督全市基层司法所建设、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和安置帮教工作。
5、指导和监督全市法律援助工作。
6、指导和监督全市社区矫正工作。
7、指导和监督全市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的登记管理工作。
8、指导全市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
9、指导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计划财务工作,管理物资装备工作。
10、承办市政府和司法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收入预算1211.33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3.05万元,增长1.1%,增加主要是由于2021年我局调入行政人员2人,相应人员经费增加。
支出预算1211.33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3.05万元,增长1.1%,增加主要是由于2021年我局调入行政人员2人,相应人员经费增加。
(一)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收入1211.3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1073.33万元,占比88.6 %;上级补助收入13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占比11.4%,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
(二)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支出1211.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83.34万元,占比 81.12 %;项目支出228万元,占比18.88%;无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
基本支出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养老社保缴纳、机构运行等。
项目支出主要用于社区矫正基地建设、普法宣传、医疗调解、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规模情况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1211.33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211.33万元,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上年结转 。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具体使用安排情况
1. 公共安全支出类980.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3.55万元,增加原因是2021年我局调入行政人员2人,相应人员经费增加。主要用于各项司法行政业务费、公务费以及在职人员工资等人员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163.7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68万元,增加原因一是退休人员人数增加和2021年较上年社平工资增加,相应社保缴费增加,二是2021年我局调入行政人员2人,社保缴费增加。主要用于缴纳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和发放离退休人员工资等。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67.08万元,比上年减少17.94万元,减少原因是2020年自然减员4人,需要交纳医保的人员减少。该项目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等。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我部门(单位)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2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增长(下降)0%;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减少4万元,下降33%。其中:
1.本年预算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与上年执行数相比无变化。
2. 本年预算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0万元持平,下降0 %,比上年执行数减少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0万元下持平,主要原因是单位进一步压缩财政拨款接待费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2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持平,增长0%,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减少4万元,下降33.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减少)0 万元,增长(下降)0%,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万元,本年预算比上年预算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比上年执行数减少4万元,下降33%。减少主要是由于进一步压缩三公经费支出,减少不必要的公务车辆使用。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21年,我部门(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99.6万元,比上年增加1.43万元,增长1.4 %。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2021年通过选调等形式增加2名工作人员,人员公务费等经费增加。机关运行经费具体明细如下:办公费15.01万元,水费1万元、电费6万元、邮电费2.48万元、取暖费13.19万元、物业管理费34.26万元、维护费2.01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12万元及其他费用10.2万元。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预算总额77.2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72.27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末,共有7辆, 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一般执法执勤车2辆、特殊专业技术用车2辆;无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部门组织征收非税收入计划情况
我单位2021年未编制征收计划。
五、2021年度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填报情况
2021年,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2个,公开绩效目标92个,公开项目占全部预算项目的100%。公开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90万元,占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100%。
根据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要求,对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进行公开。
1.普法宣传项目要健全我市普法机制,推进普法项目建设,加大普法宣传力度。
2.司法专项项目要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提高传统型矛盾纠纷调解成功率。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置医疗纠纷,进一步发挥人民调解工作在化解医疗纠纷、和谐医患关系、促进平安医院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立法、执法、行政复议与应诉项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 :是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共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是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内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员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过路过桥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一、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活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二、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部门(单位)预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子珍 联系电话:0478-7988166
第六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部门预算公开11张表以总表形式上传,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以总表形式上传。